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青城呼和浩特市,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占地788亩,建筑面积25.91万平方米,现有总资产11.6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04亿元,藏书75.7万册,电子资源69T,数字化教学资源和无线网络覆盖全校。校园环境现代开放,校风学风严谨求实,多次荣获“文明校园”称号。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现有专业33个,涵盖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安全、财经商贸等,有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央财支持建设专业1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2个。围绕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对接区域数字经济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组建“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专业群。建成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课程教学资源库1个,获批自治区精品课程22门,建设自治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
学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教学中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运用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思维增强课堂的趣味性和灵活性。注重教学实习实训环节,在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实操技能过程中,引导学生发扬工匠精神和创新精神。学校建有设备优良的校内实验实训室147个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87个,央财支持实训基地3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大数据专业)1个,自治区大数据教育实践培训基地1个,自治区产学研科技创新平台1个,新工科ICT信息服务技术中心1个,1个实训基地成功获批教育部“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训项目”,与内蒙古TCL公司、内蒙古创维公司等企业共建“校中厂”6个、“厂中校”“园中校”7个,形成34个校企合作项目,共建2个产业学院、3个工匠工坊,与五环信元公司共建第一批自治区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与自治区团委共同创建了内蒙古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学生创业团队31个,孵化注册企业8家,是21个1 X证书试点单位。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名称: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673 自治区招生代码:783
二、学校概况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内蒙古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先进集体,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5G 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教育部信息化委员副主任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星级示范校”,国家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
三、办学性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制:3年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六、校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尔干街8号,邮编:010070
七、招生专业及有关说明:
1.2024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2.招生专业:学校开设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光伏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风力光伏发电)、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区块链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录音技术与艺术、环境艺术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大数据与会计、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电子商务、智能物流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行政管理(电子政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32个专业及方向。
八、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监督。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1)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2)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3)对口美工设计类的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专业课合格线后方可报考,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
(4)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根据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根据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口中职的考生依次根据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6)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招就、教务、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九、颁发证书学校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学费: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十一、其它: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措施。另设立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471-4909810
13081522173(微信同号)、13081529557(微信同号)
网 址:http://www.imeic.cn
联 系 人:王旭
本章程适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若与国家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积极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匈牙利、德国等多个国家的高校广泛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引进优质资源,积极选派教师、学生出国研修访学,学习先进教育教学经验,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与蒙古、俄罗斯等多个国家的高校广泛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青年教师和学生提供短期研修和交流机会。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学校国际化发展进程,在互学互鉴、交流交融中提升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2022年,学校入选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SGAVE)”试点院校,通过项目建设,借鉴德国等欧洲国家“双元制”办学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努力推动构建具有国际水平的职业教育体系。
1980年,内蒙古林业技工学校创建。
1981年,内蒙古电子学校创建。
1985年,内蒙古林业职工中专创建(合署)。
1999年,学校被评为国家级示范性重点中专。
2003年5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改建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11月,成为全国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
2003年12月,学院被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为“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
2006年,内蒙古林业职工中专、内蒙古林业技工学校并入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