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虾油,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特色产品。2022年2月16日,滦南虾油列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单。
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南堡镇、柏各庄镇、坨里镇、胡各庄镇共4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1. 鲜乌虾。产地范围内清明至小满期间的鲜乌虾,允许含有少量其他鲜虾,鲜乌虾占比≥90%,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2. 食盐。产地范围内生产的高钠海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拌盐装缸→晾晒发酵→打耙搅拌→坐椆亹油。
加工要点:
1. 拌盐装缸。使用本地产的口大底小的陶缸,将虾与食盐按 5∶1 的比例搅拌均匀,装至距缸口 20cm 处,加入 0.3cm 厚的食盐封口,加盖用芦苇或竹片手工编织成的圆锥形缸盖。
2. 晾晒发酵。装缸 2 天后,采用日晒夜露的方法,白天揭开缸盖,充分照射日光,促进发酵。
3. 打耙搅拌。虾表面逐渐有气泡冒出,拱成鼓包时,用优质柳木制成的四棱锥体酱耙翻搅,每天搅拌 5~6 次,每次打耙
10 下以上,直至搅拌均匀。气温升高时,搅拌次数每天增加 2~3 次。发酵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4. 坐椆亹油。采用本地当年生长的粗细均匀的柳条,去皮后手工编织成长圆柱形篮子,用 160 目纱布包裹两层,高温消毒
后制成椆子。把椆子坐入缸里,用横棍压在椆子上别在缸腔内,向外撇油。
1. 感官特色。外观呈褐色,清而不混,气味鲜浓清香,口感咸鲜合一,味极鲜美,余味绕口。
2.理化指标。
(1)优级:可溶性无盐固形物≥15.00g/100mL,氨基酸态氮(以氮计)≥1.00g/100mL,全氮(以氮计)≥1.20g/100 mL,食盐(以氯化钠计)≤22%;
(2)一级:可溶性无盐固形物≥13.00g/100mL,氨基酸态氮(以氮计)≥0.85g/100mL,全氮(以氮计)≥1.00g/100mL,食盐(以氯化钠计)≤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