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地律师事务所经海南省司法厅审批成立于1997年4月,属合伙性质律师事务所,成立至今已有20余年,是海南较早一批律师事务所之一。
海地律师事务所有专职律师30余人,现代办公设备齐全。海地律所骨干律师主要来源于原海南省律师事务所、海口市第一、第二律师事务所等政府国办律师事务所,多数律师执业年限在15年以上,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律所律师作风正派,专业知识扎实,执业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本所律师的特点是能够承办各类诉讼案件和各种非诉讼法律事务。
海地律所律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法治理念,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等上级部门组织和领导的公益社会活动,承办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于2011年被评为海南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海地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范围: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为刑事案件提供辩护或代理;代理仲裁案件;办理合同、遗嘱等民事法律行为见证;参与合同谈判,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及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改制重组等非诉讼法律事务;调查取证;调解纠纷;解答法律咨询;其他法律事务。
海地律师事务所多次获得先进单位、先进集体、最佳诚信律师事务所、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海南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等各项表彰。
律所律师也多次获得各项表彰,其中吴华、林青、吴冬梅律师被评为最佳诚信律师,吴丽律师被授予“海南省三八红旗手”并荣获“专项工作个人三等功”, 吴华律师被授予“海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吴华、吴丽律师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刘嘉玉律师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