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延律师事务所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新华街,执业律师丰富的经验,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及办公环境,和以追求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的理念,使吉延律师事务所成为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乃至吉林省具有发展潜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代理当事人进行刑事案件的举报、控告;为侦查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为审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审判阶段的被告人、上诉人担任辩护人;代理被害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和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活动;代理当事人进行刑事案件申诉以及其他与刑事有关的法律活动。
融资法律事务、银行法律事务、保险法律事务、民间融资法律事务等。
人身损害诉讼、医疗纠纷诉讼、交通事故诉讼、婚姻家庭诉讼等。
土地法律事务、房地产开发法律事务、建筑工程法律事务、物业管理及租赁法律事务等。
针对不同的法律领域设立了专门负责人制度,在强调专业化分工的同时亦可随时为客户召集不同领域的律师,以团队的方式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并且,通过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将律师的个人优势和集体智慧结合起来,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争议发生于先,解决已发争议于后",全面考量,步步为营。
1986年,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集体二等功”;
2000年,被评为“吉林省文明律师事务所”;
2002年,被吉林省律师协会评为“吉林省优秀会员”;
2003年-2006年,连续四年被评为省、州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律师事务所”;
2007年,被评为吉林省"AAA"级律师事务所。
1978年,延吉市律师事务所开始组建;
1980年,经批准吉林吉延律师事务所成立;
2000年,成功转型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2005年,被指定为吉林省实习律师基地,改名吉林吉延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