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2年底,运城职业技术大学学校占地1025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3.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图书总量133万册。
学校对应山西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发展和黄河金三角区域经济建设,精准服务国家战略和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坚持“产业链与专业群、技术链与课程体系,业务链与实践教学体系”的“三链对接”基本原则,按照“品牌引领、辐射带动、特色发展”的总体思路,依托举办方宏源集团优势产业资源,聚焦清洁能源数智化、现代制造业智能化、现代服务业中的大健康和文化旅游业多元化等发展趋势,重点打造数智矿山、智能制造、健康养老、文化旅游四大支柱型品牌专业群。学校设有智能制造与数智矿山、健康管理、文化创意与旅游、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建筑工程、继续教育等6个二级学院,开设有9个本科专业、19个高职招生专业,涵盖装备制造、资源环境与安全、医药卫生、公共管理与服务等12个专业大类,涉及工学、医学、管理学等3个学科门类,逐步推进形成以职业本科专业为引领的“4 2”专业发展格局,实现以链建群、以群建院、以院建校。
学校是运城市先进制造业职教集团牵头单位,被认定为国家级煤矿安全培训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赛赛务基地,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清华大学“积极心理学中国职业教育实践基地”、清华大学“中国职业教育与精准扶贫研究中心”共建单位,北京邮电大学“大数据及应急管理工程研究中心”共建单位,华为中国政企·煤炭行业联合人才培训基地。
运城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普通本专科和专升本招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运城职业技术大学
2.院校代码:14226
3.办学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类别: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办学层次: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实施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执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本科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的不平衡,以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对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本科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晋发改收费函〔2020〕179号)文件执行,高职(专科)各专业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04号)文件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第十四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五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确定专业。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文史类/历史类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物理类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其专业志愿顺序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第十六条 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专业成绩采用省(区、市)统(联)考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校执行省招办的投档办法和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
第十七条 学校所有专业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专升本、对口升学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定,按照考生志愿、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外语语种无限制(我校各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建议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一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张辉;职务:校长。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进行入学体检。
第五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予以颁发“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如符合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学生奖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资助方式,同时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解释权归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
邮编:044000
电话:0359-2439999
传真:0359-2439000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2年底,近五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6项:其中特等奖4项,一等奖2项。出版教材132部,包括国家规划教材1部,立项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子项目1项。承担省级以上教科研项目89项,应用技术研究项目214项,授权专利271项,发表论文655篇,核心及以上68篇。技能竞赛方面,获国家级奖项44个、省级奖项332个。
学校注重校企合作和对外交流工作,截至2022年底,与70余家企业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建有118个校内实训室,159个校外实训基地,其中有7个省级实训基地,为学生实训、实习、就业创造了良好条件。建校以来,学校累计培养了1.8万余名社会急需的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在认真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大力开展各类社会培训,近三年累计培训1.7万余人次。
2006年,学校前身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创建,由山西宏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建设。
2015年,获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水平评估“优秀”等级。
2017年,入选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8年,被确定为“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2019年,入选首批教育部“1 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同年,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
2020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运城职业技术大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