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经历
早年生涯
1773年,入读剑桥大学彭布罗克学院。
1776年,离开剑桥。后来,在林肯律师学院攻读法律,在1780年获得了律师资格。
初入政坛
1781年1月,在阿普尔比选区,通过补选的方式,进入下议院
1782年,加入谢尔本政府,并获任为财政大臣。
1783年,获任为首相。
取得权力
1784年1月,辞职;3月,在剑桥大学选区胜出。
初任首相
1784年,颁布印度法令,将重整东印度公司,监控公司职员,以免他们作出贪污行为。
1785年,按照亚当·斯密的经济理论,实行了财政和税收改革,降低了关税,增加新税种,改善了政府的财政状况;还进行政府的行政改革,减少了政府开支;与法国签订了自由贸易条约;积极推动废奴运动。
1788年,英国和普鲁士、荷兰结为三头同盟。
1790年,连任首相。
1792年8月,任荣誉性质的虚职五港总督。
法国大革命
1793年,法国处死路易十六,并向英国宣战。
辞去首相
1800年,为解决爱尔兰的叛乱,提出爱尔兰合并法案和天主教解放法案。
1801年,无奈辞职。
再任首相
1804年5月10日,重新成为首相,试图重新组织反法联盟,以失败告终。
1806年1月23日,去世,享年4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