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是一所高层次、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隶属于山西省司法厅。目前在太原市亲贤街体育路口阳光大厦拥有一层1000余平米的现代化写字楼,拥有律师、助理以及行政辅助人员近六十名。
刑事诉讼业务是杏梅律师事务所的品牌业务,律师曾先后承办了一系列大案、要案: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亲批的被誉为“山西金融第一案”的原洪洞农行行长周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3.4亿元人民币);公安部直接督办的中国璞真事业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6亿元人民币);轰动全国金融界的山西728金融诈骗案(10余亿元人民币)等,在长期执业过程中,以精湛的业务、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并因此形成了良好的人际、业际关系,在当事人、学术界、国家机关中赢得了良好的职业信誉。
公司业务是杏梅律师事务所的传统核心业务之一,律师为大量的上市公司、国有公司、民营企业以及其他国内外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一流的专业法律服务,对行业特点和行业内商业操作有着深刻的理解,善于将相关各行业专业知识与法律实务有机结合,为客户提供可靠有效的服务。
银行与金融业务是杏梅所的核心业务领域之一。杏梅所代表金融机构在重组、收购兼并等方面也累积了丰富的经验,代表的客户包括中外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人、项目发起人和出口信贷机构等,曾与所有类型的当事人合作, 因此更加全面地理解此领域涉及的各类交易
杏梅所擅长处理国内仲裁、诉讼中重大、复杂的疑难案件,经验丰富,在不断开拓其他类型法律服务项目的同时,仍然在诉讼业务方面强调专业知识和诉讼技巧的精化和细化,杏梅所律师以认真负责、客户利益至上的工作理念,为客户赢得权益。
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学历高、业务精、阵容整齐的专业律师队伍,目前拥有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辅助人员63名,其中包括多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不仅在传统诉讼业务如金融、期货、证券、民事、行政、刑事、房地产、知识产权等领域成绩显著,而且在新兴的非诉讼业务皆有建树。
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过数十起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山西金融第一案——某农行行长周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轰动全国的“山西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等。
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曾任或现任众多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如: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等几十家政府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