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同律师事务所于2009年成立,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号康城尚阁919-920号,拥有现代化的办公硬件及软件百余平米办公用房,内部环境优雅,设施齐全,其工作环境为实现对客户的高的、法律服务提供可靠支持。
涉外民、商事诉讼;
国际仲裁;
涉外投资;
涉外知识产权;
涉外贸易等法律服务。
担任企业矿产资源方面专项法律顾问;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与解答;
探矿权许可、年审、延期、保留、注销等各环节业务的代理及相关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查;
采矿权许可、年审、延期、保留、注销等各环节业务的代理及相关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查;
探矿权出让、转让、抵押、融资各个环节业务的代理及相关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查;
采矿权出让、转让、抵押、融资各个环节业务的代理及相关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查;
矿产企业合资、合作、并购、重组各环节业务的代理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查;
矿产企业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置;
矿产企业工伤保险制度的设计及工伤保险事故的防范、处置;
矿产资源委托勘查、委托开采各环节业务的代理及相关文书的起草、审查;
境外矿产资源的开采、投资、企业并购、以及矿产资源货物买卖与进出口业务。
代理各类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听证;
为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就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参与政府重大事项及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
接受当事人委托,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引起的纠纷,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接受当事人委托,对限*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引起的纠纷,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行政诉讼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
专利、版权、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域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诉讼、仲裁法律服务;
专利申请、复审、无效代理和专利的管理、转让、许可、复议以及维权;
商标的注册、管理和转让、许可以及维权;
版权登记、交易和维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技术融资等非诉讼业务;
特许经营中的文件起草和审查、资信调查、商务谈判、融资安排以及争议处置。
河南博同律师事务所云集一批丰富执业经验、复合知识结构的高素质律师。博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分别毕业与河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全国高等法学院校,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多名刑法、民法硕士学位。执业律师均精通法学理论、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和良好从业素质。博同律师事务所还拥有一些勤奋、诚恳、积极的律师辅助人员。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
河南博同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的服务通过部门及团队分工与合作实现的,强调服务的规范及标准化,服务收费的规范及合理,服务质量的严格及高标准,人力资源配置的科学及合理。博同所重视团队培训和个人修养,并以此为手段不断提高团队成员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全位提高成员素质,以实现管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