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是山西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山西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先进单位、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山西省公众满意办学单位,全国煤炭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明教育基地,山西省省级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基地,山西省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在2019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中,学校在全国高职院校中排名第169位,在山西省高职院校中排名第4位。学校是中德职业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悉尼协议》应用研究高职院校联盟单位、教育部“中德诺浩高技能汽车人才培养助推计划”合作职业院校、教育部“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交流计划”中方项目院校、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理事单位、职教国际交流分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联盟副主席单位,入选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
据2023年6月官网显示,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建筑总面积12.6万平方米,拥有标准实验实训室和生产性实训车间83个,国家级校内实践基地2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79个;馆藏图书59.28万册,电子图书33.76万册。在全省高职院校中率先采用教学触控一体机,实现班班多媒体;校园网络实现万兆核心、千兆主干、百兆桌面,公寓、教室、办公区有线、无线网络全覆盖;全面运行校园一卡通。
学校专业设置合理。设有车辆工程、电子信息、机电工程、经济管理、能源工程、生物工程和社会文化旅游7个二级学院53个高职专业,形成了10个专业集群,涵盖工、矿、农、财经、食品、化工、生物、计算机等多个领域,与晋中市产业集群紧密对接。学校现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5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级百强骨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实习实训基地3个,省级重点建设实训基地7个,校地共建的实训教学基地1个,校企共建的“校中厂”3个。
学校深化产教融合,创新校企合作、对外交流模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积极响应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与天津滨海迅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共建互联网学院,与北京集翔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中创动力(天津)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打通了学生就业京津冀地区的通道,使学校融入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开拓了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版图;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汽车有限公司等千余家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工学交替、学生就业互惠双赢;与德国手工业协会、中德诺浩教育集团等多家企业签订了高技术技能人才校企合作项目,开设了“中德诺浩班”、无人机航模兴趣班、中航天使航空班、杭州“士兰专班”、“京东智慧物流班”等订单冠名班,入班即签订就业协议;与广东、浙江、山东、江苏等多地10多所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台湾健行科技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开展教师访学、学生交换生项目,2019年派出第二批20名师生赴台湾游学;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入中国-东盟职教合作联盟,与中外机构、职业院校签署了《中国-东盟职教合作联盟贵阳共识》,与印尼、老挝等国家相关院校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2018年派出20名师生赴泰国游学,与泰国芭提雅技术学院、亚龙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设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泰国丝路学院;与澳大利亚罗斯希尔学院、加拿大维尼尔学院、泰国远东大学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实现了国际合作办学的新突破。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对口升学和“三二分段”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3913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雒卫廷 院长
第十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龙湖东大街919号
邮编:030600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0354—2667008
第十二条 学院网址:www.jzzy.sx.cn
电子信箱:jzzyzsc@163.com
第三章 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纪检书记、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及协调和处理本院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院招生政策。
第十四条 学院下设的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和开展学院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院招生章程;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组织实施本院录取工作; 组织对录取新生的资格审核。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本着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原则,根据学院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分专业来源计划。
第十六条 依据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省(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实行高招信息“十公开”,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八条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政策,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综合分相同时,再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
第十九条 对口升学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
第二十条 三二转段录取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制定适合本学院转段考核办法,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由中专学校组织“三二分段”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根据转段考试办法组织学生考试、阅卷、登分,并将最终参加考试的考生数据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我院根据年初制定的“三二转段”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身体健康,能适应本专业工作岗位要求。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三条 对加分或减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按当地招办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在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www.jzzy.sx.cn)查询。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入学体检复查,复查有问题者,按照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六章 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设置的专业经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组织评审通过并在教育部备案。我院2024年的招生来源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山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有关政策;学院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
第三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三十一条 退役士兵入学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新生入伍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复学后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第八章 监督机制
第三十二条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354-2667758。
第九章 违纪违规处罚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中,若有违纪违规行为者,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前身
晋中农业学校
1956年,晋中地区农业合作干部学校创建。
1958年9月,晋中地区农业合作干部学校升格为榆次专区农业水利专科学校。
1959年,榆次专区农业水利专科学校改建为榆次农业技术学校。
1961年,平定农校、平遥农校、汾阳农业机械化学校、汾阳畜牧兽医学校并入榆次农业技术学校。
1963年,榆次农业技术学校更名为晋中地区农业学校。
1969年,晋中地区农业学校停办。
1973年,晋中地区农业学校复办。
1974年,晋中农业机电学校并入(合署)晋中地区农业学校。
1974年,晋中地区农业学校更名为晋中地区农业机械化学校。
2000年,晋中地区农业学校更名为晋中市农业学校,2000年晋中地区农业机械化学校更名为晋中市农业机械化学校。
晋中财贸学校
1976年5月,晋中地区财贸五七干校创建。
1982年,晋中地区财贸五七干校更名为晋中地区财贸学校。
2000年,晋中地区财贸学校更名为晋中财贸学校。
晋中供销干部学校
1985年1月,晋中地区供销干部学校创建。
2000年,晋中地区供销干部学校更名为晋中供销干部学校。
晋中煤炭学校
1983年6月,晋中地区煤矿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创建。
2000年,晋中地区煤矿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更名为晋中煤矿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合并时期
2004年12月15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晋中农业学校、晋中财贸学校、晋中供销学校、晋中煤炭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合并升格组建成立“晋中职业技术学校”。
2007年9月,共投资1.98亿元、新建的12万平方米的基础设施工程将全部竣工。教学办公楼、多功能报告厅、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实验实习技能培训楼、风雨操场、标准塑胶操场、高标准餐厅、学生公寓和综合服务楼以及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校园宽带网、电教演播中心、多媒体教室等新型设施全部竣工交付使用。另外,学院还拥有一所占地200亩的汽车驾驶培训学校和园林园艺兼畜牧兽医实习实训基地。
2008年,学校顺利通过山西省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011年,学校成为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
2014年6月,学校顺利通过山西省教育厅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成为山西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9年4月,学校占地1500余亩新校区开工建设,建成后将成为国内硬件首屈一指的高职院校,超越很多本科院校。
2021年1月根据晋中市政府安排,晋中卫校、体校、艺校并入。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