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承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现有执业律师及行政人员二十余人,执业律师均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其中部分律师为法律硕士及法学博士。
内蒙古承达律师事务所业务涉及民商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律顾问、投融资法律业务、建筑与房地产业务、企业破产改制清算、其他法律业务等领域,在政府法律顾问,企业破产改制、金融、房地产业务领域形成了专业服务优势。
1、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信贷、担保、项目融资、融资租赁、信用证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2、参与债权、债务重组的谈判、方案设计、相关法律文书的制定,最后方案的执行;
3、代理与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有关的法律事务;
4、就项目保险的方案设计、谈判、相应法律文件的制订提供法律服务;
5、代理金融、保险、证券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
1、企业改制前期调查和咨询;
2、企业改制过程中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3、为改制企业设计改制方案并具体指导企业实施改制方案;
4、对改制方案(协议)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法律评估并出具法律报告;
5、为以往的失败改制设计补救方案并指导方案的实施;
6、接受委托参与各方就清算事宜的谈判协调;
7、接受委托主持调解;
8、作为托管人接管清算企业等。
1、防患日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2、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4、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5、参与商业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6、应客户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协助企业客户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
8、就客户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交涉函件,发表法律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承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在注重培养和发展个人专业特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团队精神,成功地办理了大量诉讼与非诉讼业务。长期与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内蒙古第二机械制造厂)、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包头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等多家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先后担任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一百余家。
内蒙古承达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不忘社会责任,热心于公益事业,积极捐资助学扶贫帮困,注重未成人维权工作,曾被中宣部、司法部等五部委评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法律援助先进单位”;被昆区人民政府授予“捐资助学先进单位”。在全体律师的精诚协作、共同努力下,承达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律师事务所”等。
2005年,荣立集体三等功;
2012年,被评为“全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6年,被评为“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评优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