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采取公司化运营、扁平化管理模式,具备严谨的、专业的管理控制流程和监督体制。东日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了近百家国家机关、金融投资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或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业务涉及到传统业务、行政执法及公司投融资、并购、房地产开发、知识产权、劳动保护、现代物流等公司经营、行政管理中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已形成诉讼、非诉讼、公益法律服务的三大类别特色法律服务。
在公司业务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公司兼并重组、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设计、公司劳动人事结构设计、公司重整、破产清算、公司其他法律事务等。
在银行、保险、金融业务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法律事务、保险公司法律事务、信托法律事务、融资租赁法律事务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法律事务、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法律服务、金融领域其他法律事务等。
在证券、资本市场业务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发行与上市、债券的发行、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股权众筹等。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授予2012-2016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授予2016年度呼和浩特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十佳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授予2015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5年,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授予“十佳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和平安家庭创建专项组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授予“优秀论文组织奖”;
2013年,中共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委员会、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授予呼和浩特市司法行政(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1年,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10年,被中共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委员会、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授予2009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实绩考核“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9年,中共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委员会、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授予2008年度呼市司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司法部授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授予“集体二等功”;
2007年,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授予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5年,中共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委员会、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授予2004年司法行政系统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授予“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04年,中共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委员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授予呼和浩特市2002-2004年度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