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4月27日,系柳州市较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国办所柳州地区经济律师事务所,后依次更名为华震律师事务所、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改制成立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2020年3月25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华震律所的分所——广西华震(鹿寨)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鹿寨分所成立后,以总所为依托,共享资源,协同办案,致力于为广大新老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华震律所律师团队主要由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广西大学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本科及研究生毕业生组成,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大部分律师拥有长达十年以上从事法律业务的经历,曾就职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劳动仲裁委、高等院校、大型国有上市公司等,熟悉公检法等单位的办案流程及企业运作模式,具有办理诉讼及非诉法律业务的丰富经验,在各个法律领域均具备了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华震律所主要服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综合类法律业务、劳动法律事务、改制与产权交易、公司收购、兼并与重组、银行保险金融业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税务、诉讼与仲裁、刑事辩护与代理等,其中在民商事诉讼与非诉、刑事辩护与代理等方面均业绩突出,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刑事业务部专注于刑事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各个诉讼阶段的辩护;担任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提供控告、申诉等法律服务;为公民、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提供刑事法律咨询,出具律师意见,制定刑事风险防范方案。
华震劳动法律部为公司提供劳动人事专项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有效管理用工风险。主要服务范围:提供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用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信息,以及相关政策较新资讯;个性化规章制度的设计,协助用人单位建立用工管理长效机制;对用人单位人员录用、劳动合同签订、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办理、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及劳务派遣等日常用工管理提供法律意见;针对具体劳动用工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处理涉及用人单位尚未形成诉讼的劳动争议纠纷,协助公司处理员工投诉及代理与劳动争议相关的诉讼及仲裁案件等。
公司业务部主要专注服务于公司客户的专业部门,提供基本公司法律服务、法律顾问业务,进行公司法律风险评估、识别、防范、控制;参与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债券发行、股权转让等其他法律服务。就实际或潜在争议中可能出现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的法律风险向客户提供准确有效的评估,就相关问题提供全过程、多方位的法律服务。
交通业务部是针对交通事故案件日益增长、法律服务专业化的需求而设立,长期以来团队律师主要专注于交通事故案件受害人的索赔,对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法规有较深的理论硏究和实践经验,处理了大量的交通事故案例。
商事业务部以创新方式引入多元化处理纠纷机制,为客户设计纠纷解决策略,化解买卖、建设工程施工、借贷、担保、保险、票据、证券等方面产生的纠纷烦扰,较大限度地节约客户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华震在行政业务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领先优势,致力于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为政府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行政诉讼领域,特别是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行政执法案件、行政强制案件、行政履职案件拥有成型的产品和诉讼模式;在行政非诉讼领域,对于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协议等领域以及招商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的全程法律服务有着成熟的经验。
华震律所为广大客户精心打造的刑事辩护、金融房地产、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四大业务团队已初具规模,并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业务量也持续、快速增长。华震律所在此基础上,组建了家事少年业务部、公司业务部、商事业务部、建筑工程业务部、民事综合部、行政业务部,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业务体系,业务类型包括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十大业务部门均由资深律师担任部长,在内部遴选具有相关执业经验的律师组成专业团队,专注深耕业务领域,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只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客户。
华震律所自2000年以来多次获得市级及自治区级的荣誉称号。
2020年12月,被广西律师协会授予“2015-2019年度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18年7月,被中共柳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先进党组织”;同年12月,被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律师协会评为“十佳律师事务所”和“柳州市规范化律师事务所”;
2016年7月,被中共柳州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评为“四星级柳州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
2015年1月,被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13-2014年度“十佳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3年1月,被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11-2012年度“十佳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1年1月,被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10年度柳州市先进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年1月,被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09年度柳州市先进律师事务所”称号;
2000年1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评为“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