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于2004年成立,位于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658号DK国际1号楼23层,有合伙人自持产权的近2000平方米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为律师和客户营造了良好的工作和洽谈环境。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配置有一体化华为智慧办公设备,并购买行业内先进的e律师及Alpha系统,软硬件设施建设均处于全区同行前列。
1、房地产项目设计与开发;
2、房地产项目并购;
3、建设工程承包与招投标;
4、建设用地出让与转让;
5、商品房预售与销售;
6、二手房买卖;
7、农村宅基地;
8、物业管理。
1、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就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政府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代理政府参加诉讼,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
5、协助政府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6、协助政府进行法制宣传及普法教育;
7、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政府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等。
1、商标权法律服务;
2、著作权法律服务;
3、专利权法律服务;
4、信息网络法律服务;
5、商业秘密法律服务;
6、计算机软件保护;
7、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均毕业于国内知名学府,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教育、工作背景,具备较高的法律专业素质,东方意远律师还同时拥有工程师、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教授、高级律师等职称,他们不仅掌握广博的法律知识、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还有熟练、高超的办案技能和优秀的职业道德。
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实行严格的内部管理,依照司法部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收接案登记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律师奖惩条例、案件质量管理办法、投诉管理办法、律师信用档案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还建立了律师奖惩制度和律师信用档案制度,严格要求,加强教育,有效防范了律师诚信缺失行为的发生。建所至今,东方意远没有涉及任何法律纠纷和重大诉讼情况,没有受到司法部门的任何处罚,律师也从未因诚信问题被投诉、被查处。
2007年、2014年、2019年,三次被评为广西区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4年,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成立;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定点为教学实践基地;
2008年,被广西区妇联定点广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
2011年,成为南宁市工商联结对共建法律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