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来仪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律所把改进管理模式放到律所全局工作中去衡量、去谋划,以多收案、快办案、增盈利为主导,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克服在思想认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机制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大胆进行改革,使机构得以健全,领导力量逐步加强。
涉外投资项目总体结构的设计与谈判;
涉外企业的设立、解散、清算等法律文件;
国际贸易、买卖、运输、信用证结算与融资;
国际金融、保险业务;
境外上市、发行股票和债权;
移民与留学;
劳务输出相关法律服务;
涉外经济案诉讼和仲裁代理;
公民涉外财产、婚姻、财产继承案件代理;
其他涉外法律事务。
房地产项目公司在设立、转让、兼并、重组、上市、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法律评估、调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文件起草、谈判、合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商品房的销售所涉及法律事务;
房地产的抵押、买卖、租赁、拍卖所涉及法律事务;
房地产公司日常法律事务等。
代理当事人进行刑事案件的举报、控告;
为侦查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为审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审判阶段的被告人、上诉人担任辩护人;
代理被害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和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活动;
代理当事人进行刑事案件申诉以及其他与刑事有关的法律活动。
参与商标注册、变更、续展、转让、异议、争议、撤销以及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申报等法律事务;
参与专利申请、复审、许可、质押与转让等法律事务;
参与版权登记、交易等法律事务;
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等法律事务;
以上各项所涉及的保护、侵权等民事、行政诉讼及非讼事务。
婚姻、继承、分家析产等家事日常法律咨询;
婚姻心理咨询;
离婚、继承、赠与分家析产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代理、诉讼;
因婚姻关系、身份关系引发民事案件,如同居纠纷、返还彩礼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等案件代理诉讼;
因婚姻关系、人身关系引发的刑事案件的刑事辩护、代理;
涉外婚姻、继承、收养、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办理、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案件办理,接受委托协助外国在国内办理婚姻、继承等事项。
河北来仪律师事务所根据发展需要设置了公司、投融资、银行、民商、家庭、房地产、刑事、涉外、劳动法律、知识产权业务部10个部门,围绕定岗、定责、定编“三定”改革的主要任务,理顺了部门职能,优化了组织机构,促进了律所和谐发展。
来仪律师事务所鼓励与支持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冀华杯”全省首届律师辩论大赛中取得了良好成绩;参加了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保护中心、石家庄市版权协会组织的建立版权服务站仪式,设立了河北来仪律师事务所版权服务站;2015年在省高院组织的河北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上,律所被选为河北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
2007年,被评为“石家庄市文明律师事务所”;
2008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1年,被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3年,被评为“司法行政进社区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