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位于省会中山西路151号未来时间大厦28层、29层,拥有一千六百多平方米的现代化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具备一流的办公条件,配备有局域网及宽带互联网在内的各种现代化通讯,并建有自己的国际域名网站,每位律师业务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使律师得以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能够为来自刑事、民商、行政以及知识产权、公司企业、金融证券、房地产、涉外等多领域的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建立了相应的学习例会制度和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并鼓励律师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法学文章。金龙律师曾先后在《中国法学》、《中国律师》、《中国商报》、《中国企业报》、《人民检察》、《河北法学》、《学习与探索》、《求实学刊》等报刊发表理论研究文章数十篇,并有论文获奖。同时,本所与河北电视台、河北经济日报、燕赵都市报等新闻媒体的法制栏目合作,通过多种方式发表法律评论,普及法律知识。
律师的教育背景以法学为主,分别来自于清华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工商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西北政法大学、燕山大学、石河子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石家庄经济学院等国内省内知名的法律院系。同时,律师中还兼有理科、工科及工商管理硕士等多方面的复合型人才。金龙律师事务所有多名律师被评为“省直优秀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全国刑事辩护律师义务宣传日先进个人、省司法厅直属机构优秀共产党员、河北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等荣誉称号。
律师现担任多家政府机构、金融企业、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并曾经成功办理过衡水农业银行100亿美元信用证诈骗案、三鹿奶粉案、某银行副行长贪污二审改判无罪案、某法学博士侵犯著作权案、某副处长雇凶伤害上司案、某集团公司上报省国资委资产划拨法律意见书等省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案件。
2004年,被省厅律师处评为“河北省省直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6年,荣获“2005年度河北省省直优秀律师事务所”;被评为“河北省AAA级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
2008年,在省律协五届四次理事会议上被评定为“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9年,荣获“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十佳律师事务所”。
2003年,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
2004年,被《中国律师》杂志社确定为“协办单位”,河北省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并被直属省司法厅的河北法治网聘为特约合作单位;
2005年,经省律协党委研究同意,正式建立党支部;
2007年,张金龙主任受聘担任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2009年,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本所成立三个法律业务部,即民事业务部、刑事业务部、商事业务部;
2010年,经申请并经河北省商业联合会批准,正式加入河北省商业联合会(简称河北商会),并任副会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