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456号环球中心,现有办公场所750平方米,大多数律师毕业于国内著名院校,部分律师获得硕士、双学士学位。浩博律师多数具有在国家司法、行政机关、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教学、财务等部门工作以及赴欧美考察的经历,多专业人才的配置使浩博所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法律服务需求。
接受聘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委托或由人民法院指定,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或代理人,参加诉讼。
接受各类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或参与非诉讼等相关民事法律事务的处理。
接受各类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复议或诉讼。
接受各类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接受委托,参加合同谈判,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接受合同纠纷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仲裁或诉讼。
为企业(公司)设立、变更、并购、改制、重组、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等公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中外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抵押、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
接受委托,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与版权登记;代理技术、商标权、著作权转让及许可;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顾问和调查;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或仲裁。
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开发、建设、按揭、工程承(发)包、预售、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中介、见证、代理等法律服务。
接受委托,为劳动争议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接受委托,为医疗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接受委托,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接受委托,为消费者权益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接受当事人委托或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为确保当事人实施某项重大法律行为的真实、合法,提供律师见证。
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项法律事务的咨询或调查、各类法律文书的代书。
浩博律师在立足本职的同时,活跃于社会各界。兼职担任了河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主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特邀监督员,邯郸市人大常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顾问,邯郸市政协委员,邯郸市民进会员,邯郸市人民政府特邀监察员,邯郸市政法委特邀监督员,邯郸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邯郸市行风评议代表,邯郸市法学会副会长,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监督员,邯郸市丛台区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邯郸市毛泽东思想学会副会长,邯郸市海外联谊会常务理事,邯郸市仲裁委委员等职。浩博所始终重视与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学术界保持良好关系,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关系为服务于客户提供了更多便利。
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荣获“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河北省二十强律师事务所”、“邯郸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称号。
1991年,荣获“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2002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2002年—2004年“AAA级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
2003年度“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2006年,被授予“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