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亮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在原国资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位于宿迁市霸王举鼎核心商业圈国泰广场5号楼3楼,拥有自主产权的律师写字楼,面积1400平方米,作为宿迁地区规模较大、执业律师人数较多、业绩总量较高的律师事务所,经发展,实现了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跨越,成为江苏省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宏亮律师事务所曾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法人、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并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文书、诉讼代理和辩护、起草审查合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宏亮律师事务所通过“规范化律师事务所”验收,并被司法部门授予“十佳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事务所”“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制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代理重大民商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的申诉;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外商投资、公司并购、公司破产与清算;
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2009年,被宿迁市评为先进律师事务所;
2010年,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3年,被宿迁市司法局、宿迁市律师协会评为宿迁市十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