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前身系1985年设立的锦州市葫芦岛区法律顾问处,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改制为合伙制。一鸣律师事务所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极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是一所办公设施先进、执业律师业务精湛、法律服务水平高的律师事务所。
在刑事辩护、刑事检察等刑事实务领域深耕数十年,具有极为深厚的刑法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刑事实务经验
主要涵盖: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事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物权纠纷、经济纠纷、人身伤害等。
草拟制定公司的行政及法律事务的规章制度和流程;就公司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对企业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法律评估并对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对合同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等。
范围:著作权许可、专利权许可、商标权许可、商业秘密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许可、植物新品种权许可等。
辽宁一鸣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服务社会、援助优先、有案必接、办案必精”的法律援助方针,热心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同时为适应新时代法治环境,不断加强学习和培训,建立高效的团队服务模式,为构造和谐稳定社会作出了贡献,为当事人提供了具有法律依据和可行性强的方案。
辽宁一鸣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以中高级律师和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为骨干力量,全面开展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代理,办理了大量有影响的诉讼案件;承接包括资信调查、企业破产重组、房地产业、合同审查、保险理赔等在内的各项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辽宁一鸣律师事务所多名在册律师曾被评为辽宁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全市优秀律师、市文明律师;一鸣律师除了专精于本职工作,还有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担任市政协委员、区政协委员、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社会职务,是一支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事务所。
辽宁一鸣律师事务所每年均承办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使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曾被国家司法部评为“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曾连续两次被辽宁省司法厅评定为“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被辽宁省律师协会评定为“律师实习基地”;被渤海船院指定为“法学教育实习基地”;被葫芦岛市龙港区检察院确定为龙港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申诉联络处:被葫芦岛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在全市2019年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评定为具有“破产管理人”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在多项专业领域取得了杰出的业绩,并得到了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