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前身是宜昌市第二律师事务所,1995年改制,分立为湖北天宜律师事务所和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2007年,为响应司法部建设规模化律师事务所的号召,更好的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秉持传承经典、锐意进取的精神,两所的精英实行强强联合,合并组建成新的大型合伙律师事务所。经过二十年的发展,秉承老所严谨务实的传统,赋予合并新所开拓进取的活力,现已经成长为宜昌本土知名大所。
前锋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在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13楼,拥有产权的办公楼一层约1500平方米,专职律师人均办公面积达到20平方米。配备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有规范的钢质密集架档案室、多媒体现代化会议室、突显律师文化特色的律师办公室,建有独立的电子信息库和局域信息平台。
接受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代理诉讼、仲裁案件的申请执行;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代理进行仲裁活动;
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调查取证,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法律意见;
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非诉法律服务。
接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司和个人委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为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服务,进行法律培训;
接受国内外当事人委托,为投资、贸易、项目开发提供法律论证;
参与谈判、拟定合同等法律文书。
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改制、股份制改造;
公司重组、股权转让、财产转让、产权界定、特许经营、破产清算、产权交易;
产权结构与治理结构的建立与调整,收购及兼并,资产评估及税务事宜;
破产与清算;
各类经济合同的审核;
外商投资中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拆迁;
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建筑施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
土地征用、拆迁补偿;
工程项目招投标;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草拟和谈判;
房地产项目收购、融资和信托;
境内外房地产贷款、担保、抵押和租赁;
商品房销售;
租赁与物业管理、物业交付与产权办理;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纠纷的争议解决;
环境保护咨询及法律意见 。
股票发行上市;
存贷款与融资;
不动产按揭;
票据与外汇;
银团贷款和结构性融资;
飞机、船舶和大型通用设备租赁融资;
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
国际项目融资;
房地产和汽车消费信贷;
贸易融资、各种金融交易的担保、信托;
金融资产管理和债务重组;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网上银行等相关诉讼和非诉讼事务。
专利、商标、著作权保护策略咨询;
专利的申请和审查、复审程序和无效宣告程序;
商标注册的申请和调查、商标异议、复审及撤销注册不当的程序;
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技术转让或许可协议、技术诀窍和保密协议;
代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登记申请;
植物新品种、药品行政保护保护的咨询;
商业秘密、装潢保护和其他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咨询;
知识产权侵权的纠纷解决、诉讼、仲裁、办理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事务。
前锋律所实行的管理模式为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相结合的模式。合伙人会议为律所权力机关,决定所内如章程修改、合伙人入伙退伙等重大事项。管理委员会为律所日常管理机构。
2014-2018年,连续5年被宜昌市司法局评为宜昌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示范所;
2007年,被湖北省律师协会评为湖北省十佳律师事务所和湖北省文明律师事务所;
2004年,被湖北省律师协会评为AAA信用律师事务所;
2001年-2012年,连续7年被宜昌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律师事务所;
2002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中国律师事务所50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