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9年5月,原名“龙岩地区律师事务所”、“龙岩维实律师事务所”,原属龙岩市司法局直属在编的国资律师事务所,于2001年1月17日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02年10月21日获国家商标局批准,“金磊”律师服务注册商标成为我市率先取得商标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金磊律师事务所是龙岩律师界一家市级文明单位,是龙岩市历史较为悠久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成立至今已有30周年。据不完全统计,金磊律师事务所从1989年开始,先后培养了不少于60名执业律师。金磊律所总部位于福建省龙岩市龙岩大道688号京华中心商务中心9层,京华中心写字楼目前是龙岩市一座5A级写字楼。
金磊律所自成立以来,坚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追求理想,为荣誉而执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高效、满意的法律服务。
金磊律师事务所现已设立刑事、政府法律顾问、建设工程及房地产、劳动和人力资源、公司商事合同等多个专业法律服务部门,业务领域包括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及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其中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涉及行政、新闻、金融、建筑、通信、外贸、房地产、制造、贸易、物流、物业、宗教等领域。
2006年9月,荣获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综治办、福建省司法厅授予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2007年4月,荣获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员会、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授予的第十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09年9月,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0年4月,荣获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员会、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授予的第十一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同年9月,荣获龙岩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2年3月,荣获中共龙岩市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第十一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同年4月,荣获龙岩市司法局授予的福建省第七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市级“示范点”荣誉称号。
2013年4月,荣获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司法厅授予的“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2015年7月,荣获中共龙岩市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授予的“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同年12月获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2016年12月,被福建省律师协会授予“履行社会责任先进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17年2月,获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15—2017年度,获中共龙岩市委、市政府“第十三届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9年12月,荣获福建省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
2020年11月,获“2020年论文组织奖”。
同时,金磊律所杰出代表黄家焱律师先后荣获“新时代最美律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律师”、“感动中国提名人物”、“福建省十佳律师”、“福建省劳动模范”、“福建省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届兼任龙岩市政协委员、民主建国会龙岩市委副主委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