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职业技术学院由原山西省建材工业学校、山西省电子工业学校和山西省物流技术学校三校合并升格而成,现有坞城、南中环、长风、榆次四个校区。截至2023年6月,学院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精细化工、煤化工技术、现代物流、财经商贸、文化旅游、文物修复、艺术设计、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及新材料”等行业领域开设有63个专业,其中国家级“双高计划”建设专业群1个(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国家级骨干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材料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高职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专业2个(建筑材料工程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专业2个(应用电子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省级“双高计划”建设专业群2个(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商务),省级高水平重点专业4个(建筑材料检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数控技术),山西省“1331”重点学科建设专业1个(材料工程技术),山西省重点建设专业4个(移动应用开发、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省级特色专业2个(建筑工程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省级品牌专业4个(现代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程造价),省级高水平实训基地1个(现代物流管理),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专业5个(建设工程管理、大数据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大数据与会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山西省“1331”重点学科建设专业群1个(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群),山西省“1331工程”提质增效建设项目1个(工业机器人产业学院),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械设计与制造),国家紧缺型人才培养专业1个(数控技术)。
学院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模式,与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0余个,牵头组建有“山西省材料与信息职教集团”“山西省现代服务职教集团”和“山西省数字化产教融合联盟”,其中“山西省材料与信息职教集团”入选全国300强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建有“山西省优质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全国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培育基地”,有力地推动了“政校行企研”协同育人新模式,为服务我省转型发展所需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搭建了多元化的办学平台。学院作为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华为有限公司、吉利集团、中兴通讯、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太重煤机有限公司等160余家省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及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与企业共同开展学生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现代学徒、职工培训以及技术技能研发等校企合作项目;不断扩大对退伍军人等再就业群体的岗位培训,对企业职工和对口帮扶学生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开展“1 X”证书试点项目培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获首批“山西省青年众创空间”称号,“启航众创空间”被山西省科技厅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2020年学院成功入选全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50强。
截至2023年6月,学院建有省级在线精品课程8门,国家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2门;省级“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和省级“职业教育新形态教材”8部,国家级“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2部;省级思政教育工作室2个、特色文化育人品牌8个、课程思政微课50门。
2024年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做好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 :
坞城校区: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15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代码:13528
八、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何秋生 职务:院长
九、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单独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三二转段、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十、录取规则
(一)高考录取规则:
(1)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2)外语语种: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3)报考我院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按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按照考试成绩,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5)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区、市)相应科类和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各生源省(区、市)统考成绩。执行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顺序录取。
(6)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含所有专业)为志愿优先原则。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执行。
(8)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学院纪检监察室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对口录取规则:
(1)、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总成绩为主要指标,以德、智、体全面衡量考生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2)、严格执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
(3)、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
(三)三二分段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与对接的中职学校共同研究制定“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2)、招生录取工作由对接中职学校负责,由各学校根据转段考核办法组织学生考试,并组织最终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3)、通过“三二分段”升学考核并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升学考试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转段新生入学前,由中职学校组织进行体格检查,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规定,不符合录取专业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4)、学校成立“三二分段”转段升学考核工作领导组,全程监督整个考核过程,确保转段过程公正、公平。
十一、颁发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经教育部网上注册的山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
(1)学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公寓管理费依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规定,按学生住宿公寓的类别标准进行收费。
(2)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院为学生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报到时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扶助。
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 115号
邮 编:030006
联系人:张老师
传 真:0351-7015210
咨询电话:0351-7834693
网 址:www.sxzy.edu.cn
E-mail:sxzyzsb@126.com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科研专著、论文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授权专利和获奖科技成果数量大幅增长,科研项目立项渠道不断拓宽,横向签约经费显著增长,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不断提升。
学校前身
山西省电子工业学校
1978年,山西省电子工业技术学校建校。
1980年,山西省电子工业技术学校更名为山西省电子工业学校。
2002年,通过省部级重点中专评估。
山西省建材工业学校
1982年,山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建校。
2002年,通过省部级重点中专评估。
山西省轻工业学校
1958年,山西省太原化学工业学校建校,归属山西省石化厅。
1959年1月,经山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山西省轻工业学院。
1961年,山西省轻工业学院与山西省纺织工业学校合并,校址迁往榆次市北郊。
1979年,轻工业厅分为轻纺两厅,轻工业学校也一分为二,纺织类的专业留在榆次筹建“山西省纺织工业学校”。
1998年,学校被省政府批准为省部级重点中专。
山西省工业管理学校
1978年,山西省工业管理学校创建。
太原工贸学校
1978年,太原化工技工学校创建,后更名为太原工贸学校。
合并组建
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山西省电子工业学校、山西省工业管理学校、山西省建材工业学校、山西省轻工业学校、太原工贸学校、太原化学工业学校合并升格为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化工分院并入太原重型机械学院。
2008年,学院获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
2009年,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轻工分院分立为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4月,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山西职业技术学院。6月,山西省物流技术学校交由山西职业技术学院管理成立长风校区,学院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立项建设院校。
2015年,学院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