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众英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11月,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参加顾问单位董事会、监事会等重大会议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参与协助顾问单位同国内外企业、机构的投资、贸易或合作等重大项目谈判以及签约活动;
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设计及合规咨询、约束激励机制、流程再造;
公司合并、分立、收购、重组、破产与清算;
公司股权结构设计、纠纷调处;
为公司的筹建、设立、变更、注销、资产清算等提供法律咨询并代为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章程、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
参加顾问单位董事会、监事会等重大会议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法律见证;
参与协助顾问单位同国内外企业、机构的投资、贸易或合作等重大项目谈判以及签约活动;
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设计及合规咨询、约束激励机制、流程再造;
公司设立、合并与分立、收购与兼并、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破产清算;
企事业股份制改制、上市相关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国企改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集体企业产权界定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集合票据的发行与上市。
建筑工程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阶段合同起草、审查等法律事务;
建筑工程承包、分包,施工、结算、竣工验收全程跟踪法律服务;
在建工程的抵押、转让和融资合作中的法律事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相关法律事务;
为房地产项目开发、规划、招标、投标、投资、合作提供全程跟踪法律服务;
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设施工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控制服务。
提供民事合同、财产担保、民间借贷、财产租赁、产品质量等案件的法律服务;
提供遗产继承、婚姻家庭、赡养、抚养、收养案件的法律服务;
提供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服务;
提供工资、社会保险、工伤赔偿、劳务派遣等劳资纠纷的法律服务;
其他民商事纠纷。
先后有多名律师分别获得“济南市十佳律师”、“济南市优秀律师”、“济南市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党员律师模范岗”称号,多名律师在高校任教或担任客座教授、在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担任委员,主任律师范作民曾连续三届担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济南市涉侨法律顾问团副团长、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荣获“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二等功”。
众英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就不断建立、健全、完善各相管理制度,并向国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借鉴学习,以先进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激发出全体律师团队的合作精神,充分发挥全体律师的智慧和资源,坚持重大案件集体研究机制,力求为不同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全方位的法律解决方案,委托人聘请本所的任何一个律师均相当于聘请了一个高水平的律师团。
在各个领域均具有多名资深律师,每名律师的办案经验都能够成为全体律师团队的经验。众英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成功代理了多起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参与多起国家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的并购重组,担任近百家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山东众英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先后多次被授予为 “济南市文明律师事务所”、“济南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社会中介机构先进单位”、 “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济南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济南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称号。2011年底获得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的“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称号并荣立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