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蓝律师事务所是于1997年6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日照市市直律师所,位于日照市迎宾路105号,律所拥有办公楼两层320平米,建有律所网站,配有高档办公、通讯及交通设备,办公设施齐全先进,执业律师已全部投保了律师职业责任险。天蓝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执业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律师的业务能力及执业水平不断提高。部分优秀律师被聘为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蓝色经济区发展服务团成员,部分优秀律师获得日照市优秀律师和优秀律师党员等荣誉称号。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拓展,本所形成了规范的律师业务管理制度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理念,本着公平、公正、诚信敬业的服务宗旨,在刑事辩护和民商诉讼案件等方面,成功地办理了一些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赢得了公众的信赖和赞誉。
2011年,获得日照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14年,获日照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5年,被日照市司法局授予2014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集体三等功荣誉称号;
2016年,被日照市司法局授予2015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集体三等功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