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0年,是一家规模化、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龙头律师事务所设有七个业务部、一个行政部,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公司法律事务、建筑工程和房地产、信息通信、政府法律顾问、婚姻家事、破产清算等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2004年被省国资委指定为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中备案的28家律师事务所之一,具有为总资产额在60亿元以上的省管企业清产核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资格,龙头所注重公益,讲求奉献,凝聚了律所开拓前行的力量。通过扶危济困、奉献社会体现律师的社会价值,激发律师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为客户提供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的法律咨询
为客户提供反舞弊、反渎职、反洗钱、反商业贿赂等专题培训
协助客户建立并完善刑事合规及刑事风险防范制度
协助客户对特定交易的刑事法律风险进行评估
协助客户对内部员工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行为展开初步调查
协助客户依法应对刑事司法机关的刑事侦查、调查、传唤
协助客户做好危机处理,紧急介入并制作应急处置方案
协助客户处理刑民交叉案件,根据情况提起民事诉讼或启动刑事立案程序
为客户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依法进行辩护
协助客户完成涉刑资产的后续处置等
不动产等物权纠纷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各类合同经济纠纷
借贷纠纷
财产权、健康权纠纷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
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接受法院指定在破产程序中担任破产管理人
接受公司股东、清算组委托,在公司清算程序中担任公司清算组法律顾问
接受公司、股东等相关方委托,为公司重整拟定方案、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债权人参与破产和清算程序,行使相关权利
代表债权人、公司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
代表债权人、股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参与发行股票、债券,提供法律支持
为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意见
上市公司再融资法律服务
为公司并购重组提供法律支持
代书管理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文件
为私募基金与风险投资提供法律支持
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2005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4年,被山东省司法厅评为山东省十佳律师事务所;
2016年,被评为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