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总部设在张店,在临淄、桓台设有分所,分为刑事法律事务部、民事法律事务部、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金融证券法律事务部、涉外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行政法律事务部、劳动法律事务部多个专业部门。
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设置了刑事法律事务部、民事法律事务部、房地产业务部、公司法律业务部金融证券部、涉外法律业务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行政法律事务部、劳动法律业务、其他法律部。
刑事业务部是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成立较早的业务部之一,是大地人律师事务所的特色业务之一,已有27年历史,拥有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享有很高知名度的刑辩大律师,是全国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会员单位,是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淄博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单位,是山东省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专业联盟主席单位。刑事业务部自成立以来,已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三千余起,其中办理各类、各级别公职人员贪污、贿赂、挪用案件700余起,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贪污、贿赂、侵占、挪用公款等案件380余起,为若干起淄博及周边地区发生的重大、疑难的各类普通刑事案件、其中包括淄博市目前为止发生的两起具有黑社会性质犯罪主犯进行辩护,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社会及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民事法律业务部所涉业务领域齐全,其中离婚、财产分割、继承收养等婚姻家庭纠纷,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侵权纠纷,房产买卖、租赁、借款保管、运输、赠与等各类合同纠纷、民事司法文书执行等领域业务较为突出,处理的全国各类重大、影响深远的民事案件难以计数。民事法律业务部非常注重团队合作,建立了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汇集全所力量集中讨论,拟定策略。民事法律业务部聘有民事法律领域专家顾问,同时和多家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部门律师在处理案件时,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原则,依靠法院、舆论、专家意见,通过综合的、立体的手段高效解决问题,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民事业务部还积极参与律所文化建设,参与各种社会服务及公益活动,与民政、妇联、司法等有关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参与各项普及法律的公益活动及法律援助活动,积极参与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陕西律师协会的各项研讨、培训、论坛活动。另外,民事法律事务部还与政府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合作,从事了大量的普法宣法及法律免费援助工作。
房地产法律事务部,是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专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十几年的专业化发展和业务积累,凭借律所广泛深厚的社会资源,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在拆迁安置,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合同纷,商品房买卖纠纷,物业服务纠纷等诉讼及非诉讼领域形成了独特的法律服务模式,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目前不仅担任淄博市政府,市建委,市土地局,市规划局等建筑,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常年法律顾问,而且还为我市诸多建筑,房地产大型企业提供大型开发项目仝流程服务,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范围以市为核心,辐射整个山东半岛地区。
证券法律部的主要服务对象是银行、上市公司、券商、证券咨询机构和投资管理咨询机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为公司发行股票、上市公司配股、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出具法律意见书和验证笔录,为公司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权重组和收购兼并提供法律帮助,为国内国际贷款、项目融资、融资担保法律问题、处理银行不良资产以及信用证、商业票据的法律纠纷事务,为企业外债登记、投资决策银行“债转股”、抵押贷款等出具法律意见,担任金融、证券、投资类企业和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单位的法律顾问,代理当事人进行仲裁和诉讼案件等。
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就非常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以人为本”的办所理念吸引和聚集了一大批法学功底扎实、专业特长突出、职业理念严谨的优秀律师;完善、规范、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齐备的律师从业资质、鲜明的专业化发展方向给律所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8年,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获得“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9年,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2011年,荣获“全市司法行政党委系统先进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