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上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江苏省昆山市、江苏省常熟市和临港新片区设有分所,并与日本东京岩田合同法律事务所、香港黄新民律师行、台湾立勤国际法律事务所、北京望衡律师事务所等建立联盟。自创建以来,金茂所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瑞士、挪威、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巴西和台湾等多个国家与地区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金茂所拥有律师和辅助人员超百余人,现有一级律师两位、高级职称律师七位以及大批具备专业特长并曾在海外留学或在国际律师事务所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律师。
金茂所业务范围不仅涵盖金融证券、外商投资与公司、基础设施与房地产、海事海商与物流、劳动与人力资源、国际国内争议解决等传统强项,也与时俱进地开拓了环境资源与能源、医疗健康与生命科学、知识产权与信息技术、体育艺术与教育、家事法商与财富管理、两岸法律事务等前沿领域,该十二大业务板块基本覆盖了各个重要及新兴的法律领域。
金茂律师事务所是1993年经中国司法部及证监会批准,较早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2000年金茂所又获中国司法部及证监会认定为具有从事拥有境内权益的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和上市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自1993年以来,金茂所为数百个中国企业和海外企业的重组、改制和股票发行、上市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银行融资法律业务是金茂所的传统优势法律服务领域。金茂所曾为浦东新区首批国际银团贷款项目、世界银行及亚洲开发银行的基础设施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并参与了法国兴业银行、荷兰合作银行、瑞银集团、新加坡星展银行等多家外资银行的人民币融资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作为牵头人的多个人民币银团贷款项目,金茂所均作为银团律师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金茂所曾协助多个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发放FTN贷款、使用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及开展银信证保合作、理财资金投资等项目,并协助企业客户获取境内外银行融资支持。
在外商在华投资领域,金茂所于2000年9月即经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批准授予外商投资项目咨询代理资格。金茂律师具有以英语、德语、韩语和日语等多种语言工作的能力。自1990年以来,金茂所为多家世界五百强的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和再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商在华股权或资产兼并收购、外商投资企业资产重组及清算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服务。上海汽车与德国大众的合作谈判,是金茂律师办理的典型案例之一。
在境外投资领域,金茂所通过香港分所和联盟所日本岩田合同法律事务所、立勤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及数十年来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瑞士、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巴西、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等各家律师机构建立的稳定合作网络,帮助多家国内大型企业投资境外,包括设立离岸公司。金茂所成功地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国企和民营企业及人民币和美元基金境外直接投资收购(ODI)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在国内资产重组和并购领域,金茂律师具有招投标见证资格、外经贸企业改制主协调人资格、国有产权界定业务资格、企业登记代理资格和产权、文化经纪人资格。曾为多家国有和民营企业的改制、重组和资产并购提供法律服务。
金茂所于2015年入编上海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现已形成一支由近三十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合伙人律师牵头组成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通过分组高效办案和重大案件整合的灵活办案方式,探索建立繁简分流的办案制度,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金茂所重视破产与重组业务的深耕与拓展,金茂所律师专注于包括债务重组、破产重整、和解、清算、公司解散与清算、不良资产投资、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等在内的相对独立、自成一体的业务模块,在相关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金茂所与审计、评估、拍卖、产权交易、资产管理、银行证券、公共媒体及公证、税务、工商等政府部门、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均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可为企业相关问题提供整体性解决方案和系统性支持。
2000年,被授予“1999-2000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
2001年,被授予“1999-2000年度上海市市级机关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授予“文明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03年,被授予“2001-2002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04年,被授予“2003年度上海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5年,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07年,被授予“2006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5年,被授予“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17年,被授予“2015-201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被授予“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5-2018年度”荣誉称号;被授予“2015-2018年度上海市十佳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21年,被授予“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1988年,上海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设立;
1992年,上海市海峡律师事务所挂牌,与上海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两所共同执业,统一管理;
1993年,上海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迁址至上海市北京东路531弄2号松柏公寓五楼;
1995年,上海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更名为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1996年,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开始在上海市静安区愚园路168号环球世界大厦21楼办公;
2002年,金茂所由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合伙律师事务所;
2003年,金茂所吸收合并盛茂律师事务所;
2006年,金茂所获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分支机构,金茂所成为第5家在港设立分所的内地律师机构。
2008年,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变更为上海市静安区愚园路168号环球世界大厦18楼;
2013年,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的分所——上海市金茂(昆山)律师事务所正式揭幕成立,并承办“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金融法律服务对接会”;
2021年,金茂所第三家分所——上海市金茂(常熟)律师事务所设立;金茂所第四家分所——上海金茂(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