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山西省人民政府主办、山西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全国首批“1 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院校、教育部“工业机器人应用人才培养中心”建设单位、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是山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山西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山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省唯一具有招收国际留学生资质的高职院校。
学院座落于山西省省域副中心城市、古称“上党从来天下脊”的历史名城长治市,截至2023年1月,由主校区、东湖校区、易通环能“厂中校”和长治高新区科技工业园“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组成,占地面积35.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7.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11亿元。学院建有8大专业实训中心142个实训室、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000多万元。
截至2023年1月,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数控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材料工程系、经贸管理系、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体育与艺术教学部等10个教学系部。现开设有以装备制造大类为主的47个专业(含专业方向),其中数控技术等5个专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建设专业群建设专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等3个专业为全国骨干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等3个专业为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骨干专业,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等3个专业为全国机械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色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等7个专业为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智能焊接技术等4个专业为山西省特色专业。建成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13门;主编教材43部,其中省级规划教材4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24项,其中特等奖5项。
学院作为“山西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山西省机械电子工业联合会职业教育分会会长单位,以集团和分会内部300余家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为依托,积极建设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7大专业群,积极探索实施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工学交替、基地共建等内涵丰富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政行企校协同育人的办学机制。在国家级各类竞赛中共获得全国一等奖20项、二等奖32项、三等奖35项,山西省一等奖93项,连续5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数控机床装调及技术改造”项目国家一等奖,大赛获奖全国排名第46位。培养了大批以“为导弹‘雕刻’翅膀”的大国工匠曹彦生、“数控微雕为国保驾护航”的大国工匠常晓飞等为代表的优秀毕业生,为我国航空航天、国防军工、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288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宋志平 (院长)。
第十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东街130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统筹学院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审核学院年度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学院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及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系部设招生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提出专业招生计划建议,开展专业招生宣传服务。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机构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确保“阳光招生”。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专业学科发展等因素,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学院各类别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后,报山西省教育厅批准。
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普通高考
1.“高本贯通”招生对象为山西省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录取执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高本贯通”录取分数线,对于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配专业;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普通专科”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录取分数线由各省级招生管理机构划定;对于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配专业;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学院对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3.所有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九条 对口升学
对口升学录取执行国家及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三二转段”
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制定适合本学院“三二转段”考核办法,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习后,须参加学院与对接中职院校共同组织的“三二转段”升学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升入学院继续学习。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入学体检复查。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学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严格按照《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根据住宿人数收取住宿费,每学年400元-800元。
2024年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专业代码 | 学费(元) | 学制(年) | |
1 | 光伏工程技术 | 文理 | 430301 | 4000 | 三 | 二 |
2 |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 | 文理 | 430606 | 4000 | 三 | 二 |
3 | 现代铸造技术 | 文理 | 460108 | 4000 | 三 | |
4 | 智能焊接技术 | 文理 | 460110 | 5200 | 三 | 二 |
5 | 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 | 文理 | 420504 | 4000 | 三 | 二 |
6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文理 | 440404 | 4000 | 三 | 二 |
7 | 智能控制技术 | 文理 | 460303 | 4000 | 三 | 二 |
8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文理 | 460306 | 5200 | 三 | 二 |
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文理 | 460609 | 4000 | 三 | 二 |
10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文理 | 500111 | 4000 | 三 | 二 |
11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文理 | 500603 | 4000 | 三 | |
12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文理 | 460310 | 4000 | 三 | |
13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文理 | 460104 | 5200 | 三 | 二 |
14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文理 | 460113 | 4000 | 三 | 二 |
15 | 机电设备技术 | 文理 | 460202 | 5200 | 三 | 二 |
16 |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 文理 | 490213 | 4000 | 三 | |
17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文理 | 530101 | 5200 | 三 | |
18 | 市场营销 | 文理 | 530605 | 4000 | 三 | 二 |
19 | 电子商务 | 文理 | 530701 | 4000 | 三 | 二 |
20 |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 | 文理 | 560216 | 4000 | 三 | |
2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文理 | 460701 | 4000 | 三 | 二 |
2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文理 | 460702 | 4000 | 三 | 二 |
23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文理 | 460704 | 4000 | 三 | |
24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文理 | 500210 | 4000 | 三 | |
25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文理 | 500211 | 5200 | 三 | 二 |
26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文理 | 460101 | 4000 | 三 | |
27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文理 | 460102 | 4000 | 三 | |
28 | 数控技术 | 文理 | 460103 | 5200 | 三 | 二 |
29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文理 | 460201 | 4000 | 三 | |
3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文理 | 460301 | 5200 | 三 | 二 |
31 | 智能机电技术 | 文理 | 460302 | 5200 | 三 | |
32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文理 | 460305 | 5200 | 三 | 二 |
3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文理 | 510202 | 5200 | 三 | 二 |
34 | 大数据技术 | 文理 | 510205 | 4000 | 三 | 二 |
35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文理 | 510211 | 4000 | 三 | |
36 | 移动应用开发 | 文理 | 510213 | 4000 | 三 | |
37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文理 | 510302 | 4000 | 三 | |
38 | 机电一体化技术(光伏设备运维方向) | 文理 | 460301 | 5200 | 三 | |
39 | 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方向) | 文理 | 460101 | 4000 | 二 | |
40 | 电梯工程技术 | 文理 | 460206 | 4000 | 二 | |
41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文理 | 510102 | 4000 | 二 |
备注:三年制适用于普通高考、对口升学考生;二年制适用于“三二转段”考生。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高等教育专科阶段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等国家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院设立校内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咨询、监督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
1.咨询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咨询电话:0355—2618838、2618837、2618836
3.邮箱咨询:sxjdxyzsb@163.com
4.学院网址:http://www.sxjdxy.edu.cn
第二十八条 监督
1.监督部门:学院纪检监察机构
2.监督电话:0355-2618816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9日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稳步推进职业教育走出去,是鲁班工坊建设联盟发起单位、“一带一路”国家院校与企业交流协会中方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亚非教育国际联盟理事长单位。学院与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共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与6个国家和地区的7所高校、教育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为金诚信等中资企业海外员工、泰国东部职教集团等教师开展培训与技术服务,招收也门等10余个国家200余名长短期留学生开展“中文+职业技能”教育。
1958年,太原工学院附属机械工业学校创建, 1961年停办。
1965年,在太原市胜利街恢复办学,更名为太原机械学校,1967年再度停办。
1973年8月,经山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在长治市恢复建校,定名为山西省机械工业学校。
2002年5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山西省机械工业学校的基础上成立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8月,学院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8年12月,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正式启用。
2019年10月,学院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12月,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