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创兴律师事务所于2000年1月经江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主管部门为赣州市司法局,是立足江西,辐射全国的大中型律师事务所,软、硬件综合建设均按业界一流水平配置。创兴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广,客户众多,曾服务中国人民政协会议赣州市委员会、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等重要客户。
1、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代理当事人从事刑事辩护;
2、与当事人签订刑事辩护委托代理协议书;
3、会见当事人,了解具体案情,为提供法律咨询和取保候审;
4、调查和和收集与案件相关证据,为当事人进行辩护;
5、庭审时向法庭提出当事人无罪或者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6、代理申诉案件,代为准备申诉材料和再审立案,并参加再审案件的辩护;
7、代理刑事案件,在自诉和公诉案件中,代理举报、指控犯罪等。
1、接受法院指定在破产程序中担任破产管理人;
2、接受公司股东、清算组委托,在公司清算程序中担任公司清算组法律顾问;
3、接受公司、股东等相关方委托,为公司重整拟定方案、提供法律服务;
4、代表债权人参与破产和清算程序,行使相关权利;
5、代表债权人、公司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
6、代表债权人、股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7、其他与破产和清算相关的法律服务等。
1、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2、房地产并购交易;
3、房地产项目再融资;
4、建设工程等。
江西创兴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服务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部分律师荣获全国和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江西省和赣州市优秀律师等荣誉,部分律师取得中高级职称;部分律师担任全国青联委员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江西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赣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赣州市先进律师事务所;
AAA级信用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