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盈信律师事务所拥有优良的办公环境硬件,在汕头市中心商业区拥有办公楼面积1200多平方米,多数执业律师拥有独立办公工作用房,设立信息共享和传递机制,并已建立局域网等现代化办公设施,是汕头市专职执业律师人数较多的律师事务所。
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开发、建设、按揭、工程承(发)包、预售、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中介、见证、代理等法律服务。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建设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代理。
接受委托,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与版权登记;代理技术、商标权、著作权转让及许可;提供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域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顾问和调查;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或仲裁。
接受委托,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会见犯罪嫌疑人、代为控告、申诉、提出有关法律意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等。在人民法院审判阶段为被告人辩护等。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及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担任诉讼代理人。
受聘担任政府部门、团体、事业、企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为国有、外资企业及私营、个体业者以及个人提供顾问服务。法律顾问优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审拟章程、合同、规章制度等文书,代办法律事务。
广东盈信律师事务所汇聚了一批充满朝气、高素质的专业型法律人才,多数执业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汕头大学等法律院校,部分律师是高级律师、法学硕士、法学研究生,一部分律师还有从事公证、证券、房地产、商标、审计、专利、医师、公安、民政等相关执业经历或取得相关资格,大部分律师有其他非律师行业的工作经验,有4名律师分别担任省律协女律师、未成年人工作委员会委员、房地产、金融、公司等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盈信律师事务所被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破产管理人执业资格,成为汕头市第一批拥有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盈信负责人先后被广东省普法领导小组聘为广东省“五五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被广东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司法厅聘为“广东省侨资企业律师服务团”副团长、被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聘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咨询员、被汕头市仲裁委员会聘为专家委员、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聘为汕头调解中心调解员。
2005年,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8年,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