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工业学院创建于1954年,前身为华北第五工业学院,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为适应国防建设需要建立的一所国家重点中专学院,1988年升格为专科,199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更名为“太原工业学院”。2015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截至2023年4月,学院占地面积39.27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4.6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47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0亿元。图书馆藏书217万册(含电子图书)。各类教学、生活、运动等设施齐全,各项配套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化学与化工系、计算机工程系、环境与安全工程系、材料工程系、理学系、经济与管理系、设计艺术系、体育系11个教学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外语部、继续教育部3个教学部,现有本科专业45个,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生。
学院不断加快建设与区域(行业)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专业,逐步形成学科群协调发展,以学科专业建设引领学院发展的新格局。拥有“本科教学工程”教育部地方高校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西省高等学院优势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5个,省级“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优势特色学科1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0门,省级一流课程认定9门、建设7门、培育9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虚拟仿真实验认定项目2项、建设项目1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学院建有16个教学实验中心, 300余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Visual C 程序设计与上机指导》等教材被列入国家级规划教材,荣获包括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山西省教学成果奖、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等多个各级各类教学改革奖项。
太原工业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并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工业学院202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太原工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
学校代码:14101。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地点: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1号。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普通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组,负责本科生招生管理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务部,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执行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及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分配招生计划。学校不设置预留计划。
第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九条 在平行志愿录取中,调阅考生档案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0%。
第十条 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对平行志愿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同一投档单范围内,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同一投档单范围内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综合改革省份首选历史的专业和非综合改革省份的文史类专业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安排专业;综合改革省份首选物理的专业和非综合改革省份的理工类专业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 非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专业成绩使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非平行志愿投档的体育类专业考生的录取:进档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体育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投档成绩高的考生。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0米。
第十四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只组织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 专科起点本科的录取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志愿按分数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zsxx.tit.edu.cn)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八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梁玉蓉,职务:院长。
第五章 入学与毕业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费按《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太原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351-3568812,传真:0351-3566080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tit.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太原工业学院招生领导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遵循“需求导向、深度融合”的原则,强化学科(群)交叉,推进“产学研用”融合发展。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不断加强对外交流和合作;深化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及其他高校的密切联系与资源共享;引入各类社会资源,汇聚创新要素,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四位一体”协同发展,进一步助推山西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2017年新型功能材料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山西省“1331工程”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第一批)B类增补建设项目。2018年储能新材料学科群成功获批山西省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培育项目。2018年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工程技术开发工程研究中心入选山西省“1331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2020年山西省数字化设计与制造科技创新中心和山西省储能材料科技创新中心获批“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学研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单位”。2021年CO₂转化利用协同创新中心都获批入选山西省“1331工程”建设计划。2022年,获批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揭榜挂帅”项目2项,获批省发改委“山西省直升机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和山西省教育厅“智能检测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著、SCI、EI收录论文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授权专利和获奖科技成果数量大幅增长,科研项目立项渠道不断拓宽,横向签约经费明显增长,尤其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方面取得不断突破,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
学院实施“国际化战略工程”,积极拓展国际交流渠道,不断加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力度,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韩国等国家多所大学开展多层次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合作,为学生出国、教师海外交流深造、引进国外优质教学科研资源等创造了良好条件。
学院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文化传播平台,积极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努力营造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多次荣获山西省“文明单位”、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标兵”、山西省“平安单位”、山西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先进单位、省城“平安标兵单位”、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单位”、山西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劳动奖状、山西省“五四红旗团委”、太原市园林化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
1954年,学校建校时校名为“华北第五工业学校”,隶属于第二机械工业部,是一所国家重点中专学校。
1955年9月,更名为“太原第二工业学校”。
1956年4月,更名为“太原第一化学工业学校”。
1958年10月,升格为“太原化学工业学院”,隶属第一机械工业部。
1959年5月,恢复为“太原第一化学工业学校”。
1960年5月,学校划归太原机械学院,成为“太原机械学院中专二部”。
1961年7月,恢复为“太原第一化学工业学校”。
1972年6月,更名为“太原工业学校”,期间先后隶属于第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机械电子工业部。
1988年6月,由国家机械委员会提出将该校改办为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太原机械学院专科部”,挂在同属机械委的太原机械学院名下。
1992年,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发文将学校更名为“太原机械学院专科学校”。
1993年,更名为“华北工学院专科学校”,隶属兵器工业部。华北工学院专科学校作为期刊《兵工安全技术》杂志的承办单位,从1983年创刊至1998年十六年,共出版发行92期。
1998年,更名为“华北工学院分院”,由山西省和国防科工委共建,教育部批准以“华北工学院分校”校名进行招生。
1999年,学校开始招收本科生。
2005年4月,华北工学院更名为中北大学后,学校又更名为“中北大学分校”。
2007年3月,由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太原工业学院”,为普通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
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同年,加入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
2016年,被确定为山西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入选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
2017年,与山西省内部分高校共同发起建立“山西省应用型高等学校联盟”。
2018年3月,入选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2月7日,山西省高等学校新工科建设联盟成立,学校为组成成员。
2018年12月,被列为山西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重点考察对象。
2019年3月,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安全保密资质认定工作现场审查。
2021年3月,太原工业学院“重回兵工”迈出重要一步。学院表示,近年来,太原工业学院大力提出“重返兵工”部署,通过一系列的活动,真正做到融入兵工,助推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2021年,建立“重返兵工”就业市场。
2021年5月,被确定为太原化工学会第九届理事长单位。
2021年5月16日,成为“全国高等军工院校课程思政联盟”首批会员单位16所高等军工院校之一。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