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体育馆,位于湖南路聊城大学东校区以南的一家运动场所。
聊城体育馆是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篮球小组赛使用场馆,位于湖南路聊城大学东校区以南,徒骇河以东。于2007年7月20日开工,2009年3月28日竣工;高32.25米,占地面积8228平方米,建筑面积16860平方米;座椅5000座;工程总投资9800万元(含室外环境投资1000万),属于中型乙级体育馆。聊城体育馆底部呈圆形,空间双曲面呈荷叶状;下半部分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上半部分为钢网架结构,屋架跨度直径84米。整个外观造型神似“鸟巢”,又如元宝。东、西两侧的钢构大拱,如同腾飞的翅膀。其馆内用于竞赛的木地板采用进口枫木地板,可满足高等级比赛;场地照明采用120只1000瓦飞利浦专用灯具,可满足国际比赛及电视转播要求;扩声系统采用德国BMS公司26只音箱;重点部位采用国内外先进产品,其它部位采用普通材料,以节约工程造价。该馆的工程单价5200元/㎡,低于一般场馆建设造价的平均水平。该馆技术参数不但符合篮球比赛的要求,而且还能够承担排球、手球、乒乓球、羽毛球、体操、武术、拳击、柔道、跆拳道等比赛项目,是一个多功能体育馆。
聊城体育馆建设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体育局、聊城大学、开发商三方共同出资,馆址就选在聊大,赛季由体育局使用,平时归聊大使用,开发商负责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