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大米外观晶莹剔透,具有光泽,米粒长柱形;米饭洁白香醇、爽滑、有嚼劲,适口性好,冷却后不回生。
鄱阳大米保护区域地处鄱阳湖平原,土壤以水稻土、潮土、草甸土为主,富含有机质,养分充足;土壤土层深厚,蓄水能力强,pH值5.8-6.5之间,耕性良好。鄱阳大米保护区域属典型的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热量丰富,雨量充沛,水资源丰富,年平均日照数2098h,太阳辐射数为115千卡/平方厘米,平均气温17.5℃,年平均降雨量1620mm,全年无霜期275d,年平均相对湿度77%。9月平均温度25.6℃,昼夜温差达10℃,雨量中等,有利于一季稻的灌浆结实,促进稻米香味物质含量的提高和减少稻米垩白的形成。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十分适宜优质水稻的生长。
鄱阳大米保护区域位于江西省鄱阳县,包括谢家滩镇、石门街镇、油墩街镇、田畈街镇、金盘岭镇、凰岗镇、双港镇、古县渡镇、饶丰镇、乐丰镇、响水滩乡、枧田街乡、柘港乡、鸦鹊湖乡、游城乡、三庙前乡、莲湖乡、芦田乡18个乡镇401个行政村;保护范围位于东经116°35′37″-117°00′03″,北纬28°48′30″-29°36′35″之间。保护规模为66000公顷,年产量514000吨。
(1)外在感观特征:鄱阳大米外观晶莹剔透,具有光泽,米粒长柱形;米饭洁白香醇、爽滑、有嚼劲,适口性好,冷却后不回生。(2)内在品质指标:垩白粒率≤10%,直链淀粉含量15%-22%,胶稠度≥80mm,粒型长宽比3.0-4.0,蛋白质含量≥6%。(3)质量安全要求:鄱阳大米符合NY/T419《绿色食品 稻米》标准。
(1)产地要求:选择鄱阳湖平原区土层深厚、地势平坦、排灌方便、集中连片的稻田进行种植,土壤pH以6.0-6.5为佳。
(2)品种选择:选用黄华占、赣晚籼38号作为主要种植品种。
(3)生产管理:①生育进程安排及种子处理:为了保证大米的良好品质,鄱阳大米主要作为中稻种植,根据鄱阳湖区的气候特点,每年安排在4月下旬至5月上旬播种,8月下旬抽穗扬花,9月灌浆结实,10月上旬收获,全生育期160-165d。播种前做好选种、晒种等工作,并选用咪鲜胺等药剂进行种子消毒,严防种传病害。②播种量和栽培密度控制:为了保证获得较高的产量和减少施肥量从而促进稻米品质的提高,鄱阳大米大田亩用种量控制在1.5-2.0公斤/亩,采用机插或抛秧方式进行种植,机插秧龄控制在25天以内,栽插规格5寸×7寸,每亩插1.7-1.8万蔸,每蔸栽3-4根秧苗;抛栽秧龄控制在28d以内,每亩抛足1.8-2.0万蔸,每蔸3根秧苗。③肥料运筹:一般地力田块亩施氮、磷、钾的量分别为12-13公斤、6-7公斤和12-13公斤。坚持有机无机肥配施,冬季种植红花草,于盛花期耕翻还田,按照每亩每1000公斤红花草鲜草减氮2公斤的比例确定化肥施用量。其中氮肥按基肥:分蘖肥:穗肥:粒肥为4:2:2:2施肥,基肥于整地前或整地时施用,分蘖肥于移栽后5-7d施用,穗肥于孕穗期施用,粒肥于齐穗期施用;磷肥作底肥于整耕时一次性施用;钾肥按基肥:穗肥为6:4施用。④水分管理做到薄水返青,湿润分蘖,达到15-16万茎蘖数/亩时晒田,幼穗分花期和抽穗扬花期保持田间浅水,抽穗后干干湿湿壮籽,收获前7天断水。⑤病虫草害防治控制: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做好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在做好农业防治的基础上综合采用香根草诱螟、性诱剂诱虫、频振灯杀虫等技术措施防治害虫。频振灯按每盏灯覆盖面积15亩计,灯与灯之间的距离为100米。大田主要搞好“三虫三病”的防治,即:分蘖盛期和抽穗期的二化螟,分蘖期至孕穗期的稻纵卷叶螟,抽穗灌浆期的稻飞虱,破口抽穗初期的稻瘟病,孕穗至抽穗期的纹枯病以及稻曲病。二化螟和稻纵卷叶螟可用2%阿维菌素,或10%稻腾进行防治;稻飞虱可用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或25%吡蚜酮可湿性粉剂等进行防治;稻瘟病可用春雷霉素、三环唑、稻瘟灵、瘟毕克(40%稻瘟灵与异稻瘟净乳油)等药剂进行防治;纹枯病可用井冈霉素、井·蜡芽(井冈霉素与蜡质芽孢杆菌混剂)等药剂进行防治;稻曲病在水稻抽穗前5-7d,每亩用12.5%纹霉清水剂400-500毫升,或5%井冈霉素水剂400-500毫升,对水50公斤喷雾。⑥生产记录档案管理:水稻生产的过程进行全程记载,主要包括播种、移栽和收获时间,水稻出苗、分蘖、分化、抽穗、成熟等水稻生育进程,农业投入品的名称、使用时间、次数、用量、使用方法、收获日期等,档案专人记录、专人保管,记录档案保管3年以上。
(4)产后处理:鄱阳大米收获在穗黄、叶落、成熟度达到85%-90%时进行;要求不同品种单独收割、单独晾晒(烘干)、单独储运、单独加工、单独包装;严禁沥青路面翻晒,尽可能使用烘干机烘干;商品粮即时售卖,企业精选加工;贮藏在避光、常温、防潮、防鼠的仓库;实行秸秆还田。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①生产经营的鄱阳大米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鄱阳大米生产经营资质;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④具有鄱阳大米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使用鄱阳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和相关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①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使用鄱阳大米地理标志(鄱阳大米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鄱阳大米地理标志,进行产品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鄱阳大米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②保证鄱阳大米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鄱阳大米地理标志。
(4)鄱阳大米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鄱阳大米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伪造、冒用鄱阳大米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鄱阳大米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