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全国重点大学、军队重点建设院校、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开办八年制医学教育高校,是“红色军医精神”(根脉可追溯至1931年建立的我军第一所军医学校——中国工农红军军医学校)的积极倡导者和传承者,也是“白求恩精神”的发源地。大学于2017年以第三军医大学为基础重建,纳入白求恩医务士官学校、西部战区陆军综合训练基地军医训练大队、解放军第八医院、解放军第二六〇医院、解放军第三二四医院,形成重庆、河北石家庄、新疆呼图壁、西藏日喀则四地部署格局,对外可称“第三军医大学”。大学占地9079亩,编设基础医学院、军事预防医学系、药学与检验医学系、生物医学工程与影像医学系、高原军事医学系、全科医学系、医学心理系、护理系、陆军卫勤训练基地、研究生院、外训大队、士官学校、边防卫勤训练大队,辖有第一附属医院(对外称“西南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对外称“新桥医院”)、陆军特色医学中心(对外称“大坪医院”)、士官学校附属医院、陆军第九五三医院、陆军第九五八医院。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陆军军医大学(对外可称第三军医大学,院校国标代码:91012)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全国重点大学、军队重点建设院校、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首批开办八年制医学教育高校。招生形式为全国统招。
第三条 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是指我校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批准招收,为地方培养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生在校期间无军籍,不享受军人学员相关待遇,培养和管理等工作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毕业后不入伍,面向社会自主就业。
第四条 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陆军军医大学正式学籍的无军籍地方本科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并符合陆军军医大学毕业、授位相关规定者,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以下证书:
(一)本科毕业生:颁发陆军军医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八年制(本博连读)毕业生:颁发陆军军医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博士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证书。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毕业生通过国家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考试,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编制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修订印发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招生录取,统计招生信息和招生档案审查,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等。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学校依据上级批准的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数量规模和专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特色水平、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人才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领导下,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采取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式。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一)学校只招收符合生源地报名条件且为中共党员或者共青团员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按各省级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三)考生体格检查结论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批本科录取分数控制线(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在考生同分情况下,按照各省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四)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一批投档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五)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选科要求按照该省份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该省份确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六)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七)考生入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根据该指导意见,除其中列举的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医学专业对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不予录取。有下列情况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此外,考生还应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者学校认定不适宜在军事行政区域活动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军队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基础医学专业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学费为5000元/人/学年;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预防医学专业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学费为4500元/人/学年;药学专业四年制、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四年制、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四年制、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四年制学费为4000元/人/学年。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1200元/人/学年。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部分省份调整高考招生政策,学校将相应调整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陆军军医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正街30号(邮政编码:400038)
招生咨询电话:023-68752052
招生监督电话:023-68752126
陆军军医大学招生网:http://www.tmmu.edu.cn/zsj/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现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700余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技术三级以上专家25人,“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10余人次,23人入选军队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13个团队入选国家教育部、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团队。
学校军事科技创新成果丰硕。形成了以战创伤医学、高原军事医学、军事预防医学等为代表的军事医学学科体系,拥有“创伤、烧伤与复合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武器杀伤生物效应评估中心、亚洲较大的高原环境模拟低压舱群,还成功研制我国首列卫生列车、我军所有型号装甲救护车和系列战伤急救器材,获得了以7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和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为标志的2000多项科技奖励。
学校前身
第六军医大学
1946年,创建松江军区医学院;
1947年,创建合江地区卫生学校;
1949年,松江军区医学院、合江地区卫生学校合并,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卫生学校;
1949年,更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医科学校;
1949年,南昌医学院(可追溯至中正医学院)、第四野战军医科学校合并,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中医学院。
1950年,更名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医学院;
1951年,更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学院;
1952年,更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军医大学。
第七军医大学
1941年,建立太岳军区卫生部卫生教导队;
1944年,更名太岳军区卫生部看护训练班;
1946年,更名晋冀鲁豫军区太岳卫生学校;
1948年,更名中原军区四纵队卫生学校;
1948年,中原军区四纵队卫生学校、国立河南大学(医学院中留开封部分)合并组建中原大学(医学院);
1949年,中原大学(医学院)分出,改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医科大学;
1950年,更名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卫生部医科大学;
1951年,更名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医学院;
1951年,更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学院;
1952年,更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军医大学。
合并至今
1954年,第六军医大学并入第七军医大学。
1965年,野战外科研究所并入。
1969年,迁往上海,1975年迁回重庆。
1975年,第七军医大学更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成为全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1999年,解放军成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成为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
2004年,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原解放军成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部分)分出,移交地方建立成都医学院。
2013年5月,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2017年6月10日0时,第三军医大学划归陆军建制领导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学校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
2019年5月,陆军军医大学与西南大学签署军民融合医学发展合作协议。
2020年1月24日晚,医疗队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停机坪集结。除夕夜,由陆军军医大学抽调精干医务人员,组建的150人医疗队连夜从重庆出发,飞赴武汉支援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2020年5月12日,加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联盟”。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1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