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由西安市有突出贡献的、享有西安市人民政府津贴的法律专家、建筑结构师、省、市十佳律师陈贞学先生带领一大批优秀的法律精英于1993年成立,以"志恒业久,人达事成"为信念,以"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对己负责,对人负责"为宗旨,不断以努力奋进的工作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方式在各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已成为陕西省乃至于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之一。
建筑房地产部是恒达律师事务所的主要部门之一,可提供:土地法律事务、房地产开发法律事务、建筑工程法律事务、物业管理及租赁法律事务、房地产交易法律事务、房地产项目融资法律事务等。
金融投资业务是恒达律师事务所传统业务领域,可提供:融资法律事务、银行法律事务、保险法律事务、证券法律事务等。
服务包括:参加公司改制会议并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准备法律文件,包括重整协议、债务协议、同意函、弃权书、董事会决议、授权书及公司治理文件,协助获取第三方的同意和弃权,参加诉讼或仲裁以及执行程序。
知识产权部业务分为专利、商标和著作权业务,提供商标法律服务、专利法律服务、著作权法律服务、商业秘密法律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法律服务。
服务包括:人身损害诉讼、医疗纠纷诉讼、交通事故诉讼、婚姻家庭诉讼、产品质量法律服务等。
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会见在押当事人;
在审查起诉阶段,到检察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与犯罪嫌疑人通信、调查取证、向法院提交辩护意见;
在审判阶段,到法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取证、分析辩护策略、出庭辩护;
在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代为调查取证、分析案情、制作案件材料、参加庭审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自诉案件中,为当事人调查取证、分析案情、制作案件诉讼材料、参加法庭调查、进行法庭辩论、提起上诉。
主要受理由国家行政管理引起的纠纷。
为国家政府机关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避免造成违法行政;
为国家政府机关重大项目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政府机关开展工作;
为政府采购中的项目招标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为国家政府机关涉诉案件担任代理人,代为调查取证、制作诉讼文书、代为出庭应诉等;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为当事人个人一方担任诉讼代理人,争取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行政听证程序中,为当事人担任听证代理人,协助当事人准备主体资格手续、收集审阅有关证据、出席听证会、代为申辩质证。
在行政复议案件中,代为草拟复议申请书,并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审查被申请行政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提出书面质证和辩论意见,收集提供有关证据。
服务包括:参加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以及与当地政府就债务重组或破产进行的谈判,参加公司改制会议并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准备法律文件,包括重整协议、债务协议、和解协议、破产申请、同意函、弃权书、董事会决议、授权书及公司治理文件,协助获取第三方的同意和弃权,参加诉讼或仲裁以及执行程序。
为各类商事公司及分支机构、风险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企业集团的设立、登记、注册及运作提供咨询、策划或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份的募集及发行提供法律服务。代为起草、审核公司章程、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代理验资及工商注册登记;
对公司股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及企业整合提供咨询及策划。对公司股权的出让、受让,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及公司资产剥离与重组、股份制改造、股权上市、债券发行与上市、企业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及审核公司法律文件、合同等。
主要受理涉及公司、企业、保险、票据、破产等相关业务。
为公司、企业的设立、登记、注册、变更提供法律服务;
建立和完善公司各类管理规章及制度;
为公司、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处理公司、企业重大决策、文件合同审核修订等日常法律事务;
代理在合法市场进行的证券交易、产权交易、外汇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等;
受理各类保险理赔纠纷及其相关业务纠纷;
受理各类票据纠纷及其相关业务纠纷。
服务包括:外商直接、间接投资;境内法人、自然人境外投资;返程投资;国际并购与反并购;海外投融资;境外上市;国际贸易。
恒达律师事务所现有律师达七十余人,党员律师达二十余人,均在国内外受过高等教育,许多律师具有学士、双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多人多次被评为全国、省、市十佳律师及优秀律师、优秀党员。
恒达律师事务所聚集了一大批这些领域的专家和学者,他们专业知识扎实、经验丰富,技术纯熟、服务理念先进,是优秀的法律精英。尤其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建筑施工、企业改制、重组、股份制改造、融资租赁、旅游等方面均有良好的业绩,有独特的专长。
1995年3月,被西安市司法局授予“1994年度全市律师优质服务竞赛标兵单位”;
1996年3月,被西安市司法局授予“1995年度全市律师优质服务竞赛标兵单位”;7月,被西安市司法局授予“集体三等功”、“九五年度先进集体”;
1997年3月,被西安市司法局授予“一九九六年度律师优质服务竞赛标兵单位”;
1998年3月,被西安市司法局授予“一九九七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律师工作先进单位”;
1999年1月29日,被西安市司法局授予“西安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2000年,被中共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授予“2000年度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西安市司法局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律师事务所”;
2001年6月,被中共西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市直机关1999-2001年度‘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
2003年6月,被中共西安市司法局委员会授予“‘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支部”;
2004年1月,被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律师协会授予“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2005年1月,被西安市司法局授予“西安市司法行政系统2004年度先进集体”;6月,被中共西安市司法局委员会授予“‘创先争优’活动十佳先进党支部”;
2006年1月,被西安市司法局授予“西安市司法行政系统2005年度‘先进集体’”;
2007年2月,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二00四年—二00六年度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3月,被西安市司法局、西安市律师协会授予"二00四年—二00六年度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2010年,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2010年度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2011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4年-2018年,被评为“陕西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9年,被评为“陕西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西安市十佳律师事务所”、“陕西省律师协会优秀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