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于2000年12月28日,受安徽省司法厅直接监督与指导。“弘扬法治、秉承正义”是本所的执业目标,“规范诚信、专精高效”是本所的执业理念。十几年以来,本所完成了人才汇集、规模整型、专业分工的巨大飞跃。2009年5月,本所被安徽省司法厅评定为“全省律师事务所建设与发展综合实力”前十强榜首,2014年11月,本所被安徽省司法厅举办的“全省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五十强”评比中位列榜首,2016年12月,安徽省司法厅向社会发布2015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评价结果,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再次问鼎全省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首强。这已是自2009年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本所连续三届蝉联全省律所综合实力第一名。
2001年2月8日,本所获得国家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证书;2002年4月,本所合伙人汪利民被选拔任命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2年5月,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民政厅批准设立“承义应用法学研究所”;2002年8月本所在安徽省首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4年3月,被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律师协会评定为“安徽省优秀品牌律师事务所”;2004年7月,在上海设立“承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2004年8月9日,安徽省司法厅党委批准成立“承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2007年入选安徽省国资委法律中介机构备选库;2009年1月,本所“承义”字号被合肥市工商局认定为著名商标;2009年10月,被安徽省律师协会授予“安徽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0年6月,安徽省司法厅党委确定“承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2015年入选合肥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服务定点单位项目,2015年入选蜀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库。2015年“承义”商标被安徽省工商局认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
承义律师事务所本部办公地址位于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00号栢悦中心大厦五层,办公面积2200余平方米;拥有网络办公、联网登记、高档文印和即时通讯系统,具有安徽省内乃至全国律师行业一流水准的办公环境及设施;本所拥有20余部高档轿车、商务车作为律师交通工具;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设立了开放互动网站。
承义律师事务所聚集了一批精通民事、刑事、行政、公司、金融、证券、涉外、房地产、建筑工程、知识产权等法律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其中既有业精资深的高级律师,又有崭露头角的年轻律师。现有谙熟法律、擅长经济、精通外语的律师80余名,他们在律师执业过程中相互补充、彼此协调,充分发挥集体整合优势。本所现有合伙人10人,分别为:鲍金桥、耿建生、唐民松、王磊、胡国杰、方向东、李鹏峰、孙卫东、孙艺茹、王文峰、石立云,另还有二十名二级合伙人。他们均毕业于国内知名高等学府,具有长期的律师执业资历和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承办过大量在国内颇具影响的民商、刑事、行政等各类诉讼案件和证券、融资、公司清算改制重组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本所律师均为接受良好而系统的法学教育和专门培训的专业法律人士,其中近一半律师拥有硕士学位。他们或者具有法律教学、法学研究经历,或者曾在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担任过法官、检察官,或者精通外语、谙熟国际商贸业务,或者具有工程技术、财务审计、医学科学等专业领域的交叉学科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承义律师以其良好的专业素养,严谨的工作作风,勤勉的服务精神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和赞誉,先后担任了数百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常年法律顾问,承办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近年来,承义律师的敬业精神和优质服务广泛赢得国内外客户和有关人士的认可和好评。多年来,承义律师尤其注重提倡团队精神,发挥律师团队的整体优势,在律师执业过程中精诚团结、紧密协作、认真负责地向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承义律师事务所为适应市场需求,逐步实现专业化分工,现设立证券业务部、金融业务部、公司业务部、民商业务部、地产建筑业务部、涉外业务部、刑事业务部、行政业务部和知识产权业务部等部门,每一部门均由本领域内的资深律师领衔,带领多名律师及律师助理进行专业研究和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律师专业化分工保证了本所能够向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精专的法律服务。本所率先在省内律师事务所设立行政管理部,协调所内各部门工作,沟通与社会各机构的关系,行政管理部与财务部共同为本所各业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本所现有业务遍及全国大部分省市区,涉及国际贸易、国际商事仲裁、外商投资、合资企业设立、股票发行与上市、公司破产清算重组、企业兼并收购改制、各种金融业务、项目投资融资、融资担保、信用证及商业票据等法律事务,涉及知识产权、房地产、建筑工程、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处理以及项目谈判、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查等领域。本所全面接受客户委托,参与处理各类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各类仲裁案件,非诉讼调解和其他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本所接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聘请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承义律师事务所将与时俱进,不断进取,尽快扩大规模化发展和不断完善专业化分工,积极探索适应国际国内市场需要的律师服务模式,大力推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承义”取“弘扬法治,秉承正义”之意。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取向。维护正义是全体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也是律师工作的目标和归宿。“弘扬法治,秉承正义”是律师制度建立、存在和发展的动因和基础。2003年“承义”字号和徽标被国家工商局注册为法律服务商标;2009年“承义”商标被合肥市工商局认定为合肥市著名商标;2015年“承义”商标被安徽省工商局认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
橄榄枝代表和平民主;金钥匙代表打开解决当事人问题的钥匙;钥匙上的齿轮代表公平;整体图案是“承义”二字的变形叠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律师的执业使命和职责。承义律师事务所的所名所徽“弘扬法治,秉承正义”寓意,既与律师的三大执业使命和职责相统一,又体现了承义人的立所之本和精神追求。律师通过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维护国家法制、实现依法治国、维护公平正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