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简称“阳光所”)成立于1995年,在杭州、北京、上海和广州设有办公室,实行一体化统一管理。
阳光律师均毕业于名牌院校,兼备电力、工程、环境、税务、财务和金融等方面复合型专业知识,大部分具备出色的中英文工作能力。针对不同业务类型和客户需求,阳光所组成优势互补的律师团队,奉行“快速反应、审慎尽责、团队合作”的工作标准,确保为客户提供较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阳光所主要业务领域是电力、核能、煤炭、油气、可再新能源、环保工程、房地产、基础设施等,服务范围包括立法、投资、管理咨询、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交易、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国际工程承包、境外投资并购、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国际贸易及技术转让、外商投资并购、国际能源交易、国际仲裁、争议解决、公司并购及投融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知识产权及劳动用工。阳光所设有国际业务部、公司与投融资业务部、项目投资与工程业务部、争议解决业务部、环境与资源业务部、环境资源能源研究中心等专业团队。
阳光所为境内外能源、资源与环境项目开发、建设、投融资、并购、运营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服务遍及全国各地以及欧美、东南亚、中东、非洲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连年获得钱伯斯能源与自然资源领域评级第一,被客户誉为“中国能源和环境领域最专业的律师事务所”。
阳光律师参与的境内外能源项目包括新能源、石油天然气、火电、核电、水电、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垃圾发电等,其中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截止2018年超1亿千瓦;在矿产资源、水土气固废环保项目、海港码头、园区招商引资等基础设施PPP领域也积累了丰富经验。
阳光所因长期致力于新能源、石油天然气、火电、核电等大型能源环境项目,多年以来连续获得国际知名评级机构Chambers、ALB、IFLR、CLP的重点推荐。
阳光所荣获Chambers “能源项目及基础设施年度最佳律师事务所”、“能源与自然资源第一等”、“环境法第一等”;荣获CLP “能源及自然资源项目年度最佳律师事务所”、“项目与能源律师事务所”;荣获ALB“最佳中东部律师事务所”、“最具社会责任感律所”;荣获Asialaw Profiles“能源与基础设施建设”卓越律所;荣获IFLR“项目开发领域第一梯队”、 “能源与基础设施建设”卓越律所;荣获Legal500“项目与能源领域推荐律所”等多项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