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留良案,发生于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十月。
此案发生在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十月,案情如下:雍正六年九月二十六日,落魄文人曾静派其弟子张熙策动川陕总督岳钟琪谋反。案发后,曾静交代其叛逆思想来源于吕留良的著述,因而引发了吕留良文字狱。吕留良(1629~1683),字用晦,号晚村,浙江石门人。顺治十七年参加科举考试,此后连年周旋于科场,心迹相违,苦闷已极,终于走上了与清廷不合作的道路。从此归隐田园,著书讲学,恋古非今,康熙二十二年病死,著作有《吕晚村诗集》、《吕晚村先生文集》。雍正帝认为吕留良有以下罪状:首先,视满清为异类,曾静谋反就是受了吕留良华夷之辨的影响,其次,吕留良蔑视清廷,对南明政权,则心怀留恋之情;第三,吕留良在日记中记载了一些自然灾异,预示满清统治不稳固;第四,在吕留良日记中,有关于康熙帝悭吝的记载,雍正帝以为中伤了其父。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十二月,对吕留良案作出了处理。将已故之吕留良,已故其子吕葆中,已故学生严鸿逵俱戮尸枭示。吕留良之子吕毅中,严鸿逵学生沈在宽斩立决。吕、严两家之后代从宽发配宁古塔,给兵丁为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