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58年10月,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隶属于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司法和劳动能力鉴定为一体的烟台市规模较大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也是烟台市精神病学质量控制中心、烟台市精神病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网络成员单位。
医院设有烟台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与省内4家单位共同承担山东省16个地市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工作。
医院重视学科建设和对外交流。2014年5月,与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建立合作关系,搭建科研、医疗、教学三大平台,精神疾病的诊疗水平显著提高,医院精神科被评为山东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2015年3月,医院与鲁东大学进行战略合作,建立起应用心理学研究生实践基地,有力促进了心理咨询的学科发展。2019年4月,医院与烟台大学成为“医校结合”心理健康服务合作单位,医院的服务领域和服务层次又有了新的提升。
医院先后荣获“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信用档案建设优秀单位”“烟台市文明单位”“烟台市健康示范单位”“烟台市花园式单位”等数十项荣誉称号。
医院内设12个职能科室,9个临床科室和8个医技科室。临床科室中设有5个封闭式管理的精神科病房,2个临床心理科病房, 1个老年康复科病房,1个睡眠医学科病房。医院编制床位500张,年平均收治住院病人约2600人次,年门诊量达60000余人次。医院门诊部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特检科、特疗科、心理咨询科、心理健康查体科等。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370名,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05名,高级职称46名,中级职称91名,硕士以上研究生16名,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的80%以上。
医院拥有16排全身螺旋CT、CR、多导睡眠监测仪、睡眠治疗仪、经颅多普勒诊断仪、三维脑电地形图仪、经颅磁刺激仪、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音乐治疗仪、眼动检测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彩色多普勒、大型X光机、PES心理测量软件系统等先进的诊疗设备40余台(套),为临床诊断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1958年10月26日,医院定名为山东省莱阳专区精神病医院,隶属于莱阳专署卫生局。
1958年12月,医院更名为山东省烟台专区莱阳精神病防治院,隶属于烟台专署卫生局。
1968年3月,医院更名为莱阳精神病医院,隶属于烟台专署卫生局。
1977年9月,医院更名为山东省烟台地区精神病防治院,隶属于烟台地区卫生局。
1983年10月,医院更名为烟台市莱阳精神病防治院,隶属于烟台市卫生局。
1995年12月,医院更名为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隶属于烟台市卫生局。
2009年4月,经山东省卫生厅批准,医院启用第二名称----烟台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6年3月,医院正式被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命名为“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
2017年11月11日,经烟台市民政局、烟台市卫生计生委批准,由医院组织筹建的烟台市心理卫生协会正式成立。
(以上数据来源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