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立刻召开了紧急会议,委派国务院副秘书长徐志坚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及江泽民、李鹏同志看望和慰问死难者亲属,并认真调查了事故的原因。自治区领导王乐泉也带工作组、医疗队赴克市抢救伤员,与中央调查小组一起调查事故原因。很快就查明,“12·8”特大火灾一案纯属责任事故,起火原因是舞台纱幕后12个光柱灯中的第七号灯因离纱幕太近烤燃起火。
演出开始后,舞台上方的7号光柱灯突然烤燃了附近的纱幕,接着引燃了大幕。顷刻间,电线短路,灯光熄灭,剧场里一片黑暗。谁也没有料想到火灾来得这么快,这么猛烈。浓烟中,教师们嘶哑地叫喊着,组织学生们逃生。但是,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馆内的8个安全门,只有1个门是开着的。烈火、浓烟、毒气以及你踩我挤、东撞西碰,很快地夺去了一个又一个生命。
在举国哀痛之际中国青年报事发之后的报道提到“让领导先走”一句。长年成为经久不衰的话题在21世纪,一些流行的说法称:就在大火烧着的时候,克拉玛依市教委的一名领导在台前喊:“不要动,让领导们先走!”在他的指挥下,观看这次演出的除自治区验收团20多人外,还有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方天录(克拉玛依当时是个仅有20万人口的油城,新疆石油管理局的副局长相当于市长。)、克拉玛依市副市长赵兰秀、原克拉玛依市教委副主任唐舰、原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党委副书记况丽、市教委普教科科长朱明龙、市教委普教科副科长赵征、友谊馆副主任阿不来提·卡德尔、友谊馆的服务人员陈惠君、努斯拉提·玉素甫江,还有市教委、局教育培训中心、市局总工会等20多名副处以上的干部,以及场内工作人员迅速撤出火灾现场,他们中只有个别人灼伤。
但实际上,在现场的新疆自治区教委验收团共23人(此外随团观摩人员两名)。包括两名正处级督学和一名24岁记者在内一共有17名主要是领导干部的成员遇难,另外6人全部受伤。这个死伤比例,大大超过了这次灾难的平均数。相对而言克拉玛依本地的领导则幸运得多。
2006年骂得最凶的南方周末报道也不得不证实,时任副市长的赵兰秀在着火后“站起来大声喊‘切断电源’,回头看见毕建国,让他立即报警,然后转身扑向正在着火的舞台,连拉带拖将表演《春暖童心》的学生往下疏散,随即被一股火浪打倒。”“当时只感到脸、手和脚火辣辣地疼,挣扎着爬起来走了两步就失去了知觉。”“她像从地狱中走出来,双手如滴油的蜡烛一样在融化,脸部90%多的部分被烈火碳化,嘴与鼻子好像熔化到了一起。”
要说领导,赵兰秀其实就是当时剧院里级别最高的领导,地级市副市长,副厅级。在后来的审判中,因为民怨沸腾,在火灾中救了很多学生且自己被严重烧伤毁容的她还是被判刑4年半。而被报道为:“只顾躲进厕所,对学生不管不问、丧尽人性的况丽和张华堂。”,事实证明也并非如此。况丽是抱着被烧伤学生一起躲进厕所的,而张华堂则打开厕所门不断招呼学生快往里躲,因此救下了很多人。在法庭审判时,正是这些获救学生的家长和学生一起泪流满面地向法院陈述事实,才使得张华堂没有被判刑。但由于舆论的铺天盖地,他依然被免去了职务。
近年网络上出现一篇结合天涯用户“斯巴达三百勇士”和西西河用户“克拉玛依还是我家”(前者称他走访,完全没有让领导先走一句,后者称这话是开场时说散场让领导先走的,被人移花接木了),否认存在火灾时的“让领导先走”一句,表示有学生回忆“是看演出之前有老师说过,待会演出完成之后,请大家先不要动,让领导先走。”然而这句话被巧妙的移花接木到了大火发生之后,并称中青报记者张建伟因为编造报道被处分。而根据《一个轮回后的真相1994-2006年:克拉玛依大火》,杨柳、金素敏等幸存者和导演徐辛都明确表示该话确是火灾时说的。流言研究中心的《克拉玛依大火中的“让领导先走”是《中国青年报》的假新闻?》也表示有多名微博实名用户表示是在场者,确认听到过该话,而且中青报当时的记者是刘冰,并非张建伟。
此次大火,造成325人死亡、132人受伤。其中中小学生288人,干部、教师及工作人员37人,受伤住院者130人。
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都十分关注这次事件,19名玩忽职守者很快受到了党纪与国法的制裁。当时在现场的领导中,有克市副市长赵兰秀、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方天录、克拉玛依市教委副主任、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唐健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党委副书记况丽、市教委普教科科长朱明龙、市教委普教科副科长赵征等,后来法院认定他们未组织疏散学生而只顾自己逃生,对严重伤亡后果负有直接责任,分别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赵兰秀四年零六个月;方天录五年;唐健五年。
1994年12月8日18时20分,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馆发生特大恶性火灾。18时25分,新疆石油管理局消防支队先后调动4个中队120名消防干警、11部消防车、10部大型水缸车、3部指挥车赶到火场救人灭火。但因火势迅猛、可燃材料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安全疏散门封闭等原因,造成死亡325人、烧伤130人的惨案,直接经济损失21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