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577亩,建筑面积10.95万平方米。截至2023年3月,建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宁夏现代商贸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和跨专业实训平台。多功能专业研修室9个,智慧教室98间,校内实训室34个。拥有校内实训工位201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4个。图书馆藏书46.38万册。目前在校生5494人,内设机构26个(其中行政处室11个,教辅部门4个,教学机构9个,群团组织2个)。
学校设财会学院、金融学院、管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文化和旅游学院、经济贸易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9个教学单位,招生专业及方向36个,涵盖财经商贸、电子信息、文化艺术、旅游、教育与体育、土木建筑、公共管理与服务、农业等8个专业大类,形成大数据与会计、财税大数据应用、现代物业管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文化创意与策划10大专业群。其中,国家示范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5个,自治区骨干示范专业4个,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2个。学校积极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实行普通高考招生、分类考试和自主招生并举的考试招生制度。毕业生去向落实率持续稳定在96%以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办学地点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专业建设、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八条 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分配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择优调剂录取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九条 学校英语及非英语专业录取时均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培养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严格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4620元/学年;住宿费:8人间600元/学年,6人间800元/学年。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复查不符合的学生,将按国家、自治区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种社会奖学金及各项生活补贴等。
第十四条 宁夏籍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减免学费政策,每生每学年减免学费4200元。
第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学校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六条 所有在校生均纳入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实习期间学校为其购买顶岗实习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校西路31号
邮 编:750021
咨询电话:0951-2078696 0951-2081007
传 真:0951-2076372
学校网址:https://www.nxcy.edu.cn
本章更新至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校训:自强达财,经明行修。
自强,自己努力向上。《礼记 学记》:“知困,然后能自强”;达财,发展才能。《孟子 尽心上》第四十章:”君子之所以教者五:有如时雨化之者,有成德者,有达财者……“;经明行修的古义为”经学(学问)深湛,品行端正“,今义为”学问渊博,品行端正“。
院训中的“财”“经”二字暗含院名,寓意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所培养的学生既有文科专业学识,又有“理财”专门技能,既有渊博的学识,又有高尚的品格。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宁夏财经学校和1981年创建的宁夏银行学校。
2002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宁夏财经学校和宁夏银行学校合并组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05年5月,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挂牌。
2008年7月,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跻身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09年,学院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中荣获优秀等次。
2011年6月,学院全国百所示范性国家高职院校建设顺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
2012年10月,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整体搬迁至新校区。
2017年9月,学院成功入选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会计专业和应用英语专业(涉外酒店管理方向)成功获批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
2019年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