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是战国时期思想家、法家韩非的著作总集。《韩非子》是在韩非逝世后,后人辑集而成的。据《汉书·艺文志》著录《韩非子》五十五篇,《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十卷,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阮孝绪《七录》(或以为刘向《七录》)也说“《韩非子》二十卷。”篇数、卷数皆与今本相符,可见今本并无残缺。
著作中许多当时的民间传说和寓言故事也成为成语典故的出处。
《韩非子》是法家学派的代表著作,共二十卷。韩非(约公元前280~233年),战国时期韩国人,为韩国公子,与李斯同学于荀子,喜好刑名法术之学,为法家学派代表人物。
全书由五十五篇独立的论文集辑而成,里面的典故大都出自韩非,除个别文章外,篇名均表示该文主旨。其学说的核心是以君主专制为基础的法、术、势结合思想,秉持进化论的历史观,主张极端的功利主义,认为人与人之间主要是利害关系而仁爱教化辅之,强调以法治国,以利用人,对秦汉以后中国封建社会制度的建立产生了重大影响。该书在先秦诸子中具有独特的风格,思想犀利,文字峭刻,逻辑严密,善用寓言,其寓言经整理之后又辑为各种寓言集,如《内外储说》、《说林》、《喻老》、《十过》等即是。
史载,韩非口吃,不善言谈,长于著书,使秦之时,被同学李斯等谗言所害,入狱,后服毒自杀。司马迁说“韩非囚秦,《说难》、《孤愤》。韩非虽口不善辩,然下笔汹涌,鞭辟入里;语言简洁,又不乏生动活泼之态。韩非寡言少语之际,遭同窗暗算之时,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对社会进行冷峻犀利的观察,个中滋味,岂足为外人道!观此书,明司马之意,知韩子之文,畅“无情”之法治,有所本矣!
《韩非子》注本中,重要的有清王先慎的《韩非子集解》,近人梁启雄的《韩子浅解》,以及今人陈奇猷《韩非子集释》等。今据《四部丛刊》本整理。
韩非子的文章说理精密,文笔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
韩非子的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效果。韩非子还善于用大量浅显的寓言故事和丰富的历史知识作为论证资料,说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体现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认识。在他文章中出现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丰富的内涵,生动的故事,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了。
《韩非子》是韩非逝世后,后人辑集而成的。据《汉书·艺文志》著录《韩子》五十五篇,《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十卷,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阮孝绪《七录》(或以为刘向《七录》)也说“《韩非子》二十卷。”篇数、卷数皆与今本相符,可见今本并无残缺。
《韩非子》的版本自宋以后略分二系。第一系的祖本是南宋乾道元年福建刻本,这一宋刻本今已不存,但尚有几部明清时期据此影抄本的本子传世。从这一系出的略分两支,第一支是明万历间赵用贤《管韩合刻》系统,赵本据以宋本为底本并据他本改正,且本身有初印本与后印挖改本的区别,这一支还有万历间周孔教黄策刊本、吴勉学刊本、凌濛初刊本、沈景麟刊本、赵如源王道焜校刻本、葛鼎刻本,但这些翻刻本都受到下面第二系《韩子迂评》本的“干扰”;另一支则是清代吴鼒仿宋刻本,此本直接据宋乾道本影刻。并有据吴鼒本校勘翻刻的《二十二子》本。
第二系祖本也应该是一个宋本,这个本子在元代蘖分成两支,第一支现存最早的是据宋代道藏翻刻的明正统《道藏》本,此后有明嘉靖张鼎文刻本、明正德严时泰刻本。第二支和第一支的差别是删去第一支所有的小注,最初是元代何犿校本,但元刻本已片纸不存,从这一支出的是明万历七年《韩子迂评》本和万历十一年的修补本以及这两本的翻刻本数种。
《韩非子》在明代还有节本,此不赘述。
清代以来卢文弨、顾广圻、王念孙、俞樾、孙诒让都整理过此书,清末王先慎著《韩非子集解》总结清代成果,20年代陈启天著《韩非子校释》(50年代以后在台湾两次增订,后出转精),此外陈奇猷有《韩非子集释》(近年改《韩非子新校注》,但从前人旧说汇集到己下断语多袭用陈启天的成果而不加说明)梁启雄有《韩非浅解》,2009年张觉出版《韩非子校疏》。
历史进步论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而且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统治者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五蠹》把历史发展分为上古、中古、近古三个阶段
对于民众,他吸收了其老师荀子的“性本贪”理论,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未萌”。因此他认为施刑法恰恰是爱民的表现。(《韩非子·心度》)。容易让人忽视的是韩非是主张减轻人民的徭役和赋税的。他认为严重的徭役和赋税只会让臣下强大起来,不利于君王统治。
君主专制中央集权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
对于君主,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扬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
改革和法治
对于政治,韩非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
对于臣下,他认为要去“五蠹”,防“八奸”。(《韩非子·八奸》《韩非子·五蠹》)所谓五蠹,就是指:1、学者(指儒家);2、言谈者(指纵横家);3、带剑者(指游侠);4、患御者(指依附贵族并且逃避兵役的人);5、商工之民。他认为这些人会扰乱法制,是无益于耕战的“邦之虫”,必须铲除。所谓“八奸”,就是指:1、“同床”,指君主妻妾;2、“在旁”,指俳优、侏儒等君主亲信侍从;3、“父兄”,指君主的叔侄兄弟;4、“养殃”,指有意讨好君主的人;5、“民萌”,指私自散发公财取悦民众的臣下;6、“流行”,指搜寻说客辩士收买人心,制造舆论的臣下;7、“威强”,指豢养亡命之徒,带剑门客炫耀自己威风的臣下;8、“四方”,指用国库财力结交大国培养个人势力的臣下。这些人都有良好的条件威胁国家安危,要像防贼一样防备他们。
朴素辩证法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韩非的文章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比如《亡征》一篇,分析国家可亡之道达47条之多,实属罕见。《难言》、《说难》二篇,无微不至地揣摩所说者的心理,以及如何趋避投合,周密细致,无以复加。
韩非用人口增长速度快于生活资料增长速度的人口理论来说明“当今争于力气”,认为人口是按几何级数增加的,即五子二十五孙论(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
宋人酤酒
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县帜甚高,著然不售,酒酸。怪其故,问其所知闾长者杨倩。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则酒何故而不售?”曰:“人畏焉。或令孺子怀钱挈壶瓮而往沽,而狗迓而龁之,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
夫国亦有狗。有道之士怀其术而欲以明万乘之主,大臣为猛狗,迎而龁之。此人主之所以蔽胁,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
宋国有个卖酒的,卖酒器具量得很公平,接待客人态度很恭敬,酿造的酒很香醇,(店铺门前)酒旗悬挂得很高。积贮很多酒却没有人来买,(时间一久,)酒都变酸了。(卖酒的)感到奇怪,不解其中缘故。他向同住里巷且知道这事的老人杨倩打探。杨倩说:“你养的狗凶恶吗?”卖酒的说:“狗凶恶,那么酒为什么就卖不出去呢?”杨倩说:“人们是都害怕你的狗呀!有的人打发自己的小孩,揣上钱,拿着壶,前往打酒。但你的狗窜出来咬人,(谁还敢来买酒呢?)这就是你的酒卖不掉最终变酸的原因。”
国家也有这样的恶狗。有才能的人怀着治国的本领想要禀陈(大国的君王),使大国的君王能够明晓(治国的方略)。那些大臣像恶狗一样窜出来咬人,这就使国君受到蒙蔽和挟制,因而那些有才能的人不能得到重用。
自相矛盾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
楚国有个卖矛又卖盾的人,他首先夸耀自己的盾,说:“任何东西都无法穿破它!”然后,他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很锐利,任何东西都能被它穿破!”有的人问他:“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会怎么样?”楚国人张口结舌,回答不出来了。
讳疾忌医
扁鹊有一次去见蔡桓侯。他在旁边立了一会儿对桓侯说:“你有病了,现在病还在皮肤里,若不赶快医治,病情将会加重!”桓侯听了笑着说:“我没有病。”待扁鹊走了以后,桓侯对人说:“这些医生就喜欢医治没有病的人来夸耀自己的本领。”十天以后,扁鹊又去见桓侯,说他的病已经发展到肌肉里,如果不治,还会加重。桓侯不理睬他。扁鹊走了以后,桓侯很不高兴。再过了十天,扁鹊又去见桓侯,说他的病已经转到肠胃里去了,再不从速医治,就会更加严重了。桓侯仍旧不理睬他。又过了十天,扁鹊去见桓侯时,对他望了一望,回身就走。桓侯觉得很奇怪,于是派使者去问扁鹊。扁鹊对使者说:“病在皮肤里,肌肉里,肠胃里,不论针灸或是服药,都还可以医治;病若是到了骨髓里,那还有什么办法呢?现在桓侯的病已经深入骨髓,我也无法替他医治了。”五天以后,桓侯浑身疼痛,赶忙派人去请扁鹊,扁鹊已经逃到秦国了。桓侯不久就死掉了。
三人成虎
魏国被赵国打败了,因此魏国的太子和大臣庞恭将要送到赵国的首都邯郸,充当人质。临走时,庞恭对魏王说:“要是有人跑来向你报告,说大街上跑出来一只老虎,大王相信吗?”魏王摇头说:“我不相信。大街上哪里来的老虎?”“要是接着有第二个人跑来报告,说大街上发现了老虎,您相信不相信?”魏王迟疑了一下,仍然摇头说不信。庞恭再问:“如果马上又有第三个人跑来报告说大街上有只老虎,您信不信呢?”魏王点头说:“我相信了。三个人都这么说,一定不会有假。”庞恭起身说道:“谁都知道,大街上是不可能有老虎的,可是当三个人都说有,大王就相信了。现在邯郸离魏国比从这儿上大街远得多,在大王面前说我坏话的又何止三人,请大王明断是非。”果然如庞恭所料,他一走,就有很多人到魏王面前大造谣言,以至当他从邯郸回来后,魏王再也不愿召见他了。
智子疑邻
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
宋国有个富翁,因天下大雨,他的墙坍塌下来。他儿子说:“如果不赶紧修筑它,一定有盗贼进来。”隔壁的老人也这么说。可富人不听他们的话。这天晚上果然丢失了大量财物。这家人很赞赏儿子的聪明,却怀疑偷盗的是隔壁的老人。
它告诫人们:在给人提正确的意见时,要考虑自己与听者的关系,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或者:听意见只应听取正确的,而不要看这意见是什么人提出的,对人不能持偏见。主旨:它告诫人们,如果不尊重事实,只用亲疏和感情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就会主观臆测,得出错误的结论,说不定害了自己。从邻居家的老人这方面,告诉我们给别人提意见,要尽量用能让别人欣然接受的方式。同样的事但发生在不同人身上却不同对待,这是不正确的。做人做事要公平,实事求是。
郑人买履
郑人有欲买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谓曰:“吾忘持度!”返归取之。及返,市罢,遂不得履。人曰:“何不试之以足?”曰:“宁信度,无自信也。”
郑国有个想买鞋子的人。他先在家里拿根绳子量好自己脚的尺寸,就把量好的尺寸放在自己的座位上了。他到集市上去,却忘了带上量好的尺寸。他已经选好了一双鞋,想比比大小,发现量好尺寸的绳子忘记带来了,于是又急忙赶回家去取。等他带着绳子跑回来时,集市已散,他最终没能买到鞋。别人知道后对他说:“为什么不用你自己的脚试一试呢?”他固执地说:“我宁可相信量好的尺寸,也不相信自己的脚。”
《韩非子孤愤第十一》
【原文一】
智术之士①,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②;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人臣循令而从事,案法③而治官,非谓重人④也。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为重人也。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⑤;能法之士,劲直听用,且矫重人之奸行。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⑥矣。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⑦,不可两存之仇也。
【注释】
①智术之士:智,通“知”,了解,通晓。通晓法术的人。
②烛私:烛,明察,洞悉。洞悉隐秘。
③案法:案,通“按”,按照。按照法律。
④重人:朝廷中执掌大权的人,即权臣。
⑤阴情:隐情,阴谋。
⑥绳之外:绳墨以正曲直,绳墨之外的部分将被砍削,这里比喻权贵之臣必然受到裁。
⑦当涂之人:即朝廷中居要职、掌大权的人。
【译文】
通晓治术的人,一定是有远见并且能明察秋毫的人,不能明察秋毫,就不能洞悉隐秘。擅长法律的人,一定是坚强刚毅而且非常正直的人,不正直就不能矫正奸邪。身为大臣,根据法令来处理政事,按照法律来治理各级官吏,这不能被称为权臣。所谓权臣,是没有君主的命令却独断专行,损害法律来谋求私利,耗费国家的财力来方便自家,他的势力能够让君主听从自己,这才是真正的权臣。通晓治术的人能明察秋毫,一旦被任用,就要揭开权臣掩藏的隐情;擅长法律的人刚强正直,一旦被任用,就要矫正权臣的奸邪行为。所以通晓治术、擅长法律的人被任用,那么地位高、权势重的权臣,必然会受到制裁。因此,通晓法律的人和那些权贵重臣,是不能并存于朝廷的仇敌。
【原文二】
当涂之人擅事要①,则外②内为之用矣。是以诸侯不因③则事不应,故敌国为之讼④;百官不因则业不进,故群臣为之用;郎中⑤不因则不得近主,故左右为之匿;学士⑥不因则养禄薄礼卑,故学士为之谈⑦也。此四助者,邪臣之所以自饰也。重人不能忠主而进其仇,人主不能越四助而烛察其臣,故人主愈弊,而大臣愈重。凡当涂者之于人主也,希⑧不信爱也,又且习故⑨。若夫即主心同乎好恶,固其所自进也。官爵贵重,朋党又众,而一国为之讼。则法术之士欲干上者,非有所信爱之亲,习故之泽也;又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⑩之心,是与人主相反也。处势卑贱,无党孤特。夫以疏远与近爱信争,其数不胜也;以新旅与习故争,其数不胜也;以反主意与同好争,其数不胜也;以轻贱与贵重争,其数不胜也;以一口与一国争,其数不胜也。法术之士,操五不胜之势,以岁数而又不得见;当涂之人,乘五胜之资,而旦暮独说于前。故法术之士,奚道得进,而人主奚时得悟乎?故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诛之;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僇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
【注释】
①事要:指权柄。
②外:指诸侯各国。内:指百官士民。
③因:依靠。
④讼:通“颂”,称颂。
⑤郎中:官名。
⑥学士:普通的读书人。
⑦谈:指歌功颂德。
⑧希:通“稀”,稀少。
⑨习故:经常亲近。
⑩阿辟:邪辟不正。
数:指道理。
新旅:新近从外地来的客人。
岁数:按年岁计算,比喻长期。
僇(lù)于吏诛:僇,通“戮”。被官吏诛杀。
【译文】
权贵重臣专掌权柄,那么诸侯各国和各级官吏士民都要为他所用。因此诸侯不依靠他办事就没有结果,所以敌国会积极地称颂他;各级官吏不依靠他,职位就得不到升迁,所以群臣都愿意替他效力;郎中不依靠他就无法接近君主,所以君主左右的近臣都会替他隐瞒罪恶;学士不依靠他,就俸禄微薄,不受礼遇,所以学士就会为他歌功颂德。这四种辅助,是奸邪之臣用来文饰自己的手段。权贵之臣不能忠于君主,提拔自己的仇敌,君主不能超越四助的蒙蔽来了解自己的大臣,所导致的结果就是君主被蒙蔽得更加厉害,而大臣的权势也更加威重了。凡是权贵之臣对于君主,很少不受宠爱和信任的,而且又经常和君主亲近。至于他迎合君主的心意,好君主所好,恶君主所恶,这本来就是他们进身的手段。他又官高权重,朋党众多,全国的人都来称颂他。那么,那些想求见君主得到任用的法术之士,既不受宠爱和信任,没有经常亲近君主的恩泽,又打算用法术之言来矫正君主邪辟不正的心思,这是和君主心意相反的。处身于卑贱的地位,又孤身一人缺少朋党的支持。让君主疏远之人和君主宠信的人争胜,那一定是不能取胜的;让新近从外地来的客人和君主多年的近臣争胜,那一定是不能取胜的;让违背君主心意的人和迎合君主喜好的人争胜,那一定是不能取胜的;让位卑身贱的人和位高权重的人争胜,那一定是不能取胜的;以一张嘴和全国人的嘴争辩,那一定是不能取胜的。法术之士,面临这五种不能取胜的形势,又长期没有面见君主的机会;权贵重臣,占有着五种可以取胜的条件,又能随时在君主面前议说。如此说来,法术之士还有什么途径可以得到进用呢?而君主到什么时候才能醒悟呢?由于没有赖以取胜的资本,其形势又不能两存,法术之士又怎么会没有危险呢?那些可以通过捏造罪名来诬陷的,就用国法来诛杀掉;那些不能被强加罪名的,就让刺客取其性命。因此,那些通晓法术却悖逆君主心意的人,不是被官吏诛杀,定会死在刺客的剑下。
【原文三】
朋党比周以弊主,言曲①以便私者,必信于重人矣。故其可以功伐借者,以官爵贵之;其不可借以美名者,以外权②重之。是以弊主上而趋于私门者,不显于官爵,必重于外权矣。今人主不合参验而行诛,不待见功而爵禄,故法术之士安能蒙死亡而进其说,奸邪之臣安肯乘利③而退其身?故主上愈卑,私门益尊。夫越虽国富兵强,中国④之主皆知无益于己也,曰:“非吾所得制也。”今有国者虽地广人众,然而人主壅蔽,大臣专权,是国为越也。智不类越,而不智不类其国,不察其类者也。人主所以谓齐亡者,非地与城亡也,吕氏弗制,而田氏用之。所以谓晋亡者,亦非地与城亡也,姬氏不制,而六卿⑤专之也。今大臣执柄独断,而上弗知收,是人主不明也。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事者,不可存也。今袭迹于齐、晋,欲国安存,不可得也。
【注释】
①言曲:说不公正的话。
②外权:外部的力量,这里指诸侯的势力。
③乘利:追逐利益。
④中国:指中原之国。
⑤六卿:指春秋时期晋国的范氏、中行氏、智氏、韩氏、魏氏、赵氏六家,世代为卿,共同执政。
【译文】
相互勾结联合起来蒙蔽君主,用不公正的言论为谋取私利提供方便的人,一定会受到权臣的信任。所以那些能够假冒有功的人,就给他官爵使之显贵;那些不能依靠美名来使之尊贵的人,就借用诸侯的势力来抬高地位。因此,蒙蔽君主而奔走于私门的人,不是获得显耀的官爵,就必然会借诸侯之力而见重于朝廷。现在君主不依据事实来进行检验、实行诛伐,不等待建立功勋就赐以爵禄,那些法术之士又怎么能冒着死亡的危险来呈上他的意见呢?奸邪之臣又怎么肯在追逐利益时退身离开呢?所以,君主的地位越低,私门权贵的地位就越发尊贵。那越国即使国富兵强,中原之国的君主都明白那对自己没有好处,说:“那不是我所能统治的。”现在有的国家虽然土地广阔,人口众多,但是君主受人蒙蔽,大臣专掌国政,这就是让自己的国家变成越国了。知道自己的国家和越国不一样,却不知道自己的国家已经不像自己的国家了,是因为他不了解他们相类的原因。君主说齐国灭亡了,不是指齐国的土地和城池被毁灭了,而是指吕氏不再执掌政权,而由田氏统治了。说晋国灭亡,也不是指土地和城池被毁灭了,而是指姬氏不再统治晋国,政权由六卿执掌了。现在大臣掌握政权,独断专行,而君主却不知道把政权收回,这是君主不明智的表现啊。和已经死了的人生同样的病,是不可能被救活的;和已经灭亡的国家做同样的事情,国家是不能被保全的。现在重蹈齐国与晋国的覆辙,又想让国家平安存在,这是不可能做到的。
【原文四】
凡法术之难行也,不独万乘,千乘亦然。人主之左右不必智也,人主于人有所智而听之,因与左右论其言,是与愚人论智也。人主之左右不必贤也,人主于人有所贤而礼之,因与左右论其行,是与不肖论贤也。智者决策于愚人,贤士程行于不肖,则贤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论悖矣。人臣之欲得官者,其修士且以精洁固身,其智士且以治辩进业。其修士不能以货赂事人,恃其精洁,而更不能以枉法为治,则修智之士,不事左右,不听①请谒矣。人主之左右,行非伯夷②也,求索不得,货赂不至,则精辩之功息,而毁诬之言起矣。治辩之功制于近习,精洁之行决于毁誉,则修智之吏废,则人主之明塞矣。不以功伐决智行,不以参伍审罪过,而听左右近习之言,则无能之士在廷,而愚污之吏处官矣。
【注释】
①听:听从,接受。
②伯夷:商朝末年孤竹国君主的儿子。
【译文】
法术难以施行,不单单在万乘大国是这样,在千乘的小国也是这样。君主左右的近臣不一定都很聪明,君主认为某个人有智慧,听了他的话,于是便和左右近臣议论所听到的话,这是和愚蠢的人评论聪明的人。君主左右的近臣不一定都很贤良,君主认为某个人有贤才而以礼待之,于是又和左右近臣议论他的行为,这是和不肖之人评论贤才。聪明人的谋略要由愚蠢的人决断,贤良之人的德行要由不肖之人来品评,这就让贤良、聪慧的人感到羞耻,而君主的品评也违背初衷了。那些想做官的人,如果操行高尚就用精粹纯洁来加强自己的修养,如果有智慧谋略就正确处理事务来发展功业。那些操行高尚的人,不可能拿着财物去贿赂、侍奉他人,又自恃精粹纯洁,更不可能违犯法律去治理政事,因此,这些德行高尚的聪慧之人,就不会去侍奉君主的左右近臣,也不会接受他们的请托。君主左右的人,没有伯夷那样的高行,提出的要求不能被满足,又没有财物送到,如此一来,精洁的德行与治理政事的功绩就全部消失,而谤毁诬陷的谣言就随之而起了。治理政事的功绩受制于君主宠爱亲信的人,精粹纯洁的德行决定于毁誉之言,那么,操行高尚有才智的官吏就被废弃了,君主的明智就要被壅塞了。不根据功绩来判断才智品行的高下,不根据参稽验证来判断罪行过失,却一味听信左右亲信的话,那么无能之士就会跻身朝廷,愚蠢鄙陋的人就会充斥官署了。
【原文五】
万乘之患,大臣太重;千乘之患,左右太信,此人主之所公患也。且人臣有大罪,人主有大失,臣主之利与相异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故主失势而臣得国,主更称蕃臣,而相室①剖符,此人臣之所以谲②主便私也。故当世之重臣,主变势③而得固宠者,十无二三。是其故何也?人臣之罪大也。臣有大罪者,其行欺主也,其罪当死亡也。智士者远见,而畏于死亡,必不从重人矣。贤士者修廉④,而羞与奸臣欺其主,必不从重人矣。是当涂者之徒属,非愚而不知患者,必污而不避奸者也。大臣挟愚污之人,上与之欺主,下与之收利侵渔,朋党比周,相与一口,惑主败法,以乱士民,使国家危削,主上劳辱,此大罪也。臣有大罪而主弗禁,此大失也。使其主有大失于上,臣有大罪于下,索⑤国之不亡者,不可得也。
【注释】
①相室:指相国、宰相。
②谲:欺骗。
③变势:指君主的权位发生转变,即先君死,新君立。
④修廉:品行廉洁。
⑤索:求。
【译文】
万乘大国的祸患,在于大臣权位太重;千乘小国的祸患,在于左右近臣过于亲信,这是君主共同的忧患。那些大臣犯了大罪的,君主都有大的过失,君主和大臣的利益是互不相同的。从哪里知道是这样呢?可以说:君主的利益在于有能力的人出任官职,大臣的利益在于没有能力却能主事;君主的利益在于有功劳的人获得爵禄,大臣的利益在于没有功劳却能享受富贵;君主的利益在于让豪杰之人发挥才能,大臣的利益在于相互勾结获取私利。所以国家的土地被削割,权门贵族却更加富有,君主的地位降低,大臣的权势却更加威重。因此君主失势而大臣得以执掌国政,君主更换身份俯首称臣,而宰相却分封土地,授官赐爵,这是大臣欺骗君主以谋取私利的原因。所以当今世上的执政重臣,在君主的权位发生转变之后仍能得到新君宠信的,在十个中不到两三个。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大臣的罪行太重了。大臣有重罪的原因,在于他欺骗君主,以他的罪行是应该被处死的。聪明的人是有远见的,他害怕被连累处死,一定是不肯依傍权贵大臣的。贤良的人品行廉洁,耻于和奸臣共事来欺蒙君主,一定是不肯依傍权贵大臣的。所以,权贵重臣的徒属,不是那些不知灾祸的愚蠢之人,就是那些不避奸邪的肮脏之人。权贵重臣带领着这一群愚蠢肮脏的小人,向上共同欺蒙君主,向下共同侵夺民财,他们相互勾结,结成朋党,众口一词地欺惑君主,败坏法纪,扰乱百姓,使国家面临危机,国土被削割,让君主劳神苦形,遭受耻辱,这是重大的罪恶。大臣犯了大罪,君主却不去制止,这是很大的错误。假使一个国家的君主犯下了大错,大臣犯下了重罪,想让国家不被消灭,那是不可能做到的。
【评析】
孤愤,即孤独和愤懑。“孤”,指法术之士在同当权贵族斗争时孤立无援的处境,而所谓“愤”,指法术之士面对大臣专权、惑主败法、国家混乱衰亡的愤懑心情。全文围绕当权重臣与法术之士的利害关系、君主对待当权重臣与法术之士的态度,抒发了作者面对“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的现实所产生的孤独、愤懑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