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本费直之古文《易》,廓清汉人繁琐的象数之学和谶纬迷信,不讲互体、卦变、卦气、纳甲等,以简略易懂的文字,揭示《易》中所包含的根本义理。《周易注》还援《老》解《易》,注入玄学思想,阐述了贵无的本体论和“得意忘象”的认识论,使《周易》成为玄学理论的基本思想资料之一。
王弼为义理派《易》学大家。自幼聪慧过人,十余岁就博览群书,能言善辩,并对老庄之学极感兴趣。长而好谈论儒道,尚玄谈,辞才辨逸。官至尚书郎,年二十四卒。著作有《老子注》、《周易注》、《周易略例》、《周易穷微论》、《易辨》、《周易大衍论》,后三种已佚。《周易》虽初为卜筮之书,但其中包含着丰富哲学思想。孔子“赞《易》”,作“十翼”,对其哲学内蕴有所阐述,但并未完全消除《周易》一书的迷信色彩。“及秦禁书,《易》以卜筮之书独不禁”(《汉书·儒林传》)就说明了这一点。
汉代,象数学派兴起,著名经学家京房、郑玄、马融、虞翻等创卦气、纳甲、爻辰诸说,又引灾异纬候解说《周易》,离孔子之学越来越远,完全背离《周易》的哲学思想,使《易》学发展误入迷信岐途。王弼力排诸儒之议,重倡义理之学,使《易》学研究风气为之一变。《经义考》卷十引黄宗炎说:“辅嗣生当汉后,见象占之牵强拘泥,有乖于圣教,始一切扫除,畅以义理,天下之耳目焕然一新,圣道为之复睹。”
王弼《周易注》包括《经》的部分,即六十四卦的卦爻辞及《传》的《文言》、《彖辞》、《象辞》等。晋韩康伯继承王弼思想续注《系辞》、《说卦》、《序卦》、《杂卦》等。唐修《五经正义》时以韩注合于王注刊行。
王弼《周易注》版本很多,通行的有《四部丛刊》影印宋本、清阮元校勘《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中华书局出版的楼宇烈《王弼集校释》收有《周易注》并作了校勘简释。
王弼(226-249),字辅嗣,山阳高平(今山东邹城、金乡一带)人,官尚书郎。韩康伯(332-380),名伯,字康伯,颍川长社(今河南长葛附近)人,历官豫章太守、吏部尚书、领军将军等。
王弼《周易注》包括《易经》全部及《易传》的《文言》、《彖辞》、《象辞》部分,共六卷。又另作有《周易略例》一卷,发明宗旨。至东晋,韩康伯承继王弼补注《系辞》、《说卦》、《序卦》、《杂卦》,共三卷。王注与韩注原本各为单行,至唐始合为十卷。
①重要的《周易》注释著作,十卷,三国魏王弼、东晋韩康伯撰。
归纳起来,王弼对《易》学的贡献主要有两方面:第一,对象数学的穿凿附会给予彻底批判。《周易略例·明象》说:“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喻弥甚。”第二,王弼对孔子《易》学有所发展。明确提出“得象而忘言”,“得意而忘象”,“卦者,时也,爻者,适时之变者也”(《周易略例·明卦适变通爻》)等著名论断,丰富、完善了义理派《易》学的理论体系。
但总的说来,王弼重兴义理派《易》学,对后世产生巨大影响,功不可没。《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评价至为公允:“平心而论,阐明义理,使《易》不杂于术数者,弼与康伯深为有功;祖尚虚无,使《易》竟入于《老》、《庄》,弼与康伯亦不能无过。瑕瑜不掩,是其定评。”
韩康伯少聪慧,留心文艺。举秀才,征佐著作郎,皆不就。简文帝居藩,引为谈客,后曾为豫章太守、吏部尚书、领军将军等职。年四十九卒。韩康伯在王弼《周易注》、《周易略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斥象数学,从义理角度说《易》,对《易》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其不足之处,即《经义考》卷六十九引王禕说:“疏略而无据”,但终究瑕不掩瑜。
《新唐书·艺文志》、《旧唐书·经籍志》皆著录王弼《周易注》七卷,是合六卷《周易注》与《周易略例》一卷。王俭《七志》称王弼《周易注》为十卷,盖并王、韩之书合为一书计。孔颖达合王、韩之注作《周易正义》,该书大行,诸家皆废。有明赵藩味经堂刊本,明闽刊本,明葛鼐《十三经古注》本,清武英殿仿宋相台岳氏本,万青选稽古楼十三经注本。收入中华书局1980年版《王弼集校释》。
②六卷。清李士轸撰。李士轸字嗣香,天津人。光绪庚辰(1880)进士。官至翰林院侍讲学士。此书仅注上下经文,不及十翼。可能是佚书。书中依经立注,明白晓畅,所引多宋人之说,后附自己所得,皆成一家之言。书未刊行,仅见于周馥《周易汇参》中。有家藏抄本。
《周易注》·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上、下经》注及《略例》,魏王弼撰。《系辞传》、《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注,晋韩康伯撰。《隋书·经籍志》以王、韩之书各著录,故《易注》作六卷,《略例》作一卷,《系辞注》作三卷。《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皆载弼注七卷,盖合《略例》计之。今本作十卷,则并韩书计之也。考王俭《七志》,已称弼《易注》十卷(按《七志》今不传。此据陆德明《经典释文》所引),则并王、韩为一书,其来已久矣。自郑玄传费直之学,始析《易传》以附经,至弼又更定之。说者谓郑本如今之《乾卦》,其《坤卦》以下又弼所割裂。然郑氏《易注》,至北宋尚存一卷。
《崇文总目》称存者为《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四篇,则郑本尚以《文言》自为一传,所割以附经者,不过《彖传》、《象传》。今本《乾》、《坤》二卦各附《文言》,知全经皆弼所更定,非郑氏之旧也。每卷所题《乾传》第一、《泰传》第二、《噬嗑传》第三、《咸传》第四、《夬传》第五、《丰传》第六,各以卷首第一卦为名。据王应麟《玉海》,此目亦弼增标。盖因毛氏《诗传》之体例,相沿既久,今亦仍旧文录之。惟《经典释文》以《泰传》为《需传》,以《噬嗑传》为《随传》,与今本不同。证以《开成石经》,一一与陆氏所述合。当由后人以篇页不均为之移并,以非宏旨之所系,今亦不复追改焉。其《略例》之注,为唐邢璹撰。璹里籍无考,其结衔称“四门助教”。案《唐书·王鉷传》称为“鸿胪少卿邢璹”,子縡,以谋反诛。则终於鸿胪少卿也。
《太平广记》载其奉使新罗,贼杀贾客百馀人,掠其珍货贡於朝。其人殊不足道,其注则至今附弼书以行。陈振孙《书录解题》称:“蜀本略例有璹所注,止有篇首释‘略例’二字,文与此同,馀皆不然。”是宋代尚有一别本。今则惟此本存,所谓蜀本者已久佚矣。弼之说《易》,源出费直。直《易》今不可见,然荀爽《易》即费氏学,李鼎祚书尚颇载其遗说。大抵究爻位之上下,辨卦德之刚柔,已与弼注略近。但弼全废象数,又变本加厉耳。平心而论,阐明义理,使《易》不杂於术数者,弼与康伯深为有功。祖尚虚无,使《易》竟入於老庄者,弼与康伯亦不能无过。瑕瑜不掩,是其定评。诸儒偏好偏恶,皆门户之见,不足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