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参加了新疆反帝会并任秘书工作。
抗日战争时期,曾在乌鲁木齐水利专科学校学习过,新疆三区革命游击队排长、连长,伊宁三区革命政府农业局副局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三区革命民族军指挥部政治科、作战科副科长、科长,三区革命民族军总指挥部副参谋长,骑兵团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南疆军区第一副司令员兼南疆行署主任,中共南疆区党委副书记,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
1949年底,率领由北疆进驻南疆的民族军一部,经过艰苦的冬季行军,到达阿克苏、温宿,与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军五师师直及十四团胜利会师。
1950年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军13师师长并兼南疆军区副司令员、新疆农业建设第3师政委。
1955年9月,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1968年9月,被中共中央认定为刘少奇在新疆的代理人,并在报纸上公开点名批判。
1970年,买买提明·伊敏诺夫因病去世,享年57岁。文革结束后,中共中央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为其恢复了名誉。
《买买提明·伊敏诺夫画传》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