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现有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经济与统计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和通识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体育系)等7个教学单位,开设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工商管理、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广播电视学、审计学、物流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25个本科专业。
学校重视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先后建立了会计综合实践教学中心、经济综合实践教学中心、ERP企业经营管理沙盘实验室、金融综合实训中心、融媒体演播直播实验室、体育综合实验室等各类专业实验室27个,教学实验室面积3842平方米,校外实习基地200个。
学校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战略,创新创业学院于2015年开始筹建,2016年正式挂牌成立,是陕西省独立学院中最早一批成立的创新创业学院之一。成立距今,学院在借鉴国内其他高校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形成了专创融合的创新创业教学体系、以“四个一工程”为特色的创新创业实训体系、以校友创业基金为亮点的创新创业扶持体系。通过三大体系的协同运作,共同构筑起我校“课程、讲座、训练、竞赛、成果孵化”五轴联动,“创新、创意、创造、创业”四创融合,“校地、校企”同步合作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助力我校学子成长成才,实现创业梦想。双创学院在培国家级大学生训练计划项目5项,省级大学生训练计划项目65项,孵化创业项目10项。近年来,作为新华网“2019年度双创示范高校”“2018年陕西省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西安市灞桥区“众创空间”,先后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省级以上赛事获奖50余项,申请专利30余项,荣获优秀组织奖多项。其中第五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马军兔业养殖基地”先后被陕西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
学校坚持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开展校企、校会、校证、校际和“3 1”培养模式,创建企业方向班和特色班,开设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方向班、注册会计师(CPA)实验班、国际邮轮管理方向班,充分发挥校企协同育人优势,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培养,提高人才培养市场竞争力。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第三条 学校标识码:4161013680
第四条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狄寨路57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八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名称具印。
第九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参与编制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或顺序志愿录取。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凡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分配专业是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按考生分数及专业录取情况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将按照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调阅档案时,按照国家照顾政策加分后的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执行新高考录取政策的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参加全国统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修读英语,请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学校设置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投档比例下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普通类本科预留计划控制在1%以内。
第二十条 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再以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体育类专业要求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不设男女生人数限制,对所有进档的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四条 如我校录取规则与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部门录取规则冲突,以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部门录取规则为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六条 我校收费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咨询电话:029—62976824、62976653(招生就业办公室)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狄寨路57号
邮政编码:710038
网 址: www.xcxz.com.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积极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的合作与交流,开展联合培养双学位本科项目、本硕双学位项目、硕士项目,拓展学生国际化视野,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目前,与本校合作的国外大学有英国桑德兰大学、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澳洲詹姆斯库克大学新加坡校区、泰国格乐大学。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的前身为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2003年9月,西安财经学院作为申办方,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文信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方,共同商定合作筹办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2004年5月12日,经教育部批复,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成立。
2005年8月,学院首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专业在原有的7个本科专业基础上,新增广播电视新闻学、财务管理、艺术设计三个本科专业。
2005年9月5日,学院搬迁至新校区。
2012年4月1日,图书馆新书库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4月25日,经考核,学院取得15个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
2015年11月5日,校史馆揭牌成立。
2018年12月,学院正式更名为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2022年4月19日,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举办者由“西安财经大学、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西安财经大学、陕西文信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