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总占地面积1593亩,建筑面积104.8万平方米。学校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逐步建成数字校园等服务平台。截至2023年5月,拥有人工智能与语言认知神经科学重点实验室,丝绸之路语言服务协同创新中心等现代化实验室80间。多语种翻译实验教学中心、国际商务综合模拟实验教学中心及国际金融投资和商务模拟实验教学中心获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带一路”企业全景运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获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现有智慧教室51间,多媒体教室389间。图书馆馆藏文献涵盖35个语种,纸质图书期刊总量120余万册;电子图书总量180余万册;中外文数据库45个。
学校现有22个学院(部)等教学机构,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拥有外国语言文学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6个博士二级学科和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省级一流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现有外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地理学、工商管理学等9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47个二级学科;翻译、国际中文教育、旅游管理、会计、新闻传播、教育、金融、国际商务、艺术等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开设59个本科专业,其中语言类专业30个 ,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非通用语种专业20个。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翻译、商务英语、旅游管理、阿拉伯语、印地语、工商管理、朝鲜语、乌尔都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哈萨克语、会计学、金融学、新闻学等20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英语、法语专业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英语、俄语、法语、旅游管理、翻译5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酒店管理、波兰语、波斯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外交学、表演、汉语言文学等9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近年来,学校大力开展“双外语 专业”卓越拔尖人才培养,开设有外交、国际贸易、新闻传播、工商管理、经济学、国际旅游、中译外(英语、俄语、德语)、英语等10个方向32个卓越拔尖人才实验班,是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非通语种提前批次招生和接收保送生资格院校。
学校毕业生以“外语功底扎实,交际能力强,综合素质高,适应工作快,敬业爱岗,踏实肯干,有发展潜力”而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较高水平。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外国语大学;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第三条 学校简介:西安外国语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四所外语院校之一、西北地区主要外语语种齐全的高校、国家西部重要的外语人才培养基地、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非通语种提前批次招生院校,具备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西安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综合室、纪委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控生源省份不平衡,预留计划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对享受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排队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
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在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以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为准;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参照所在省份相关同分排序政策执行,如所在省份无同分排序,则依次以外语、语文、数学及3门选考科目总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各省(市、区)规定的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第十八条 学校与西北政法大学开展“德语 法学”“俄语 法学”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项目学制四年,实行双校园联合培养,学生第一、二学年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习,三、四学年在西北政法大学学习。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西安外国语大学德语或俄语专业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双方各自的学位授予标准,可申请联合学士学位,学位证书由西安外国语大学颁发,联合培养单位在证书上予以注明,不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高考录取仅接收填报该项目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学校与延安市实施“定向就业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为英语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毕业后定向到延安市各区县就业。该计划面向陕西省生源招生,招生计划设置为提前批次,高考总分达到陕西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均可报考。拟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必须与延安市教育局、人社局、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外语要求:英语、语言学、商务英语、翻译、“德语 法学”和“俄语 法学”(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均不限语种。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一条 学费及住宿费: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通过中国银行App申请办理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学校资助
学校校内奖学金:1000-3000元/生/年。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社会资助
校友基金会类奖助学金项目:颐和奖学金、似鸟奖学金、索安奖学金、逢秋助学金、安和盛助学金等。3000~6000元/生/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128
咨询电话:029-85319401
联系传真:029-85319500
学校网站:http://www.xisu.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科研实力强,现有上级批建科研机构和团队15个,其中,波兰研究中心、东北亚研究中心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南亚研究中心是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培育),中国西部安全与区域合作研究中心获批第四批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一带一路语言服务协同创新中心为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科学传播与国际发展研究中心是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发展研究教育平台,中国电影跨文化译介与传播研究基地获批陕西省电影评论与理论研究基地,海外中国民族问题研究中心是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还有陕西文化对外译介与传播研究中心等4个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创新团队等3个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此外,学校还有外国语言文学研究院、翻译与跨文化研究院、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国际舆情与国际传播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等5大研究院,设有40个校级科研机构和团队,形成了较为完整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外语及跨学科科研体系,承担了一批国家级、省部级及外国文化部资助的科研项目,出版了高质量的大型辞书、专著、译著、论文和教材。《外语教学》《人文地理》《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是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和中国地理学核心期刊,其中《外语教学》《人文地理》杂志连续多年入选CSSCI来源期刊,《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为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和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外语教学》《人文地理》连续获评“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和“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
学校坚持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同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等52个国家和地区的294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实施本硕博不同层次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开展师生互派、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合举办国际会议等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引进美国、德国、瑞士、日本及香港、澳门地区的境外访学、实习项目。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合作院校,是接收国家政府奖学金项目来华留学生委托培养单位,中国西北地区首家经教育部认证的HSK(笔试及机考)和HSKK考点单位。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倡议,成立中亚学院开展中亚国家留学生教育,并获教育部批准与阿联酋沙迦大学举办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在哈萨克斯坦、阿根廷、法国建立了3所孔子学院。2012年,经国家汉办批准设立汉语国际推广多语种基地(西安)。学校与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管理会计师公会合作开办ACCA教改班、CIMA教改班、CFA教改班。学校设有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预备教育中心、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培训基地。
1952年11月7日,西北大学俄语系、兰州大学俄语系、中国共产党西北局党校俄文班合并为“西北俄文专科学校”。
1954年8月,因西北行政委员会教育部撤销,西北俄文专科学校自9月1日起,直属中央高等教育部领导。
1958年7月,国家教育部调整了西北俄文专科学校的隶属关系,由国家教育部直属改为陕西省高教局领导。11月,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西安外国语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同年,增设英语专业。
1959年,学校增设德语专业和法语专业。
1960年,增设西班牙语专业,后与法语专业合并为法西语系。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遭到破坏。
1969年,学校被迫迁往陕北富县创办“窑洞大学”和“五七干校”,所有专业的师生一边进行体力劳动,一边进行教学工作。
1972年,学校主体迁回西安,教学秩序开始恢复。
1975年,学校在俄语系增设日语专业,更名为“俄日语系”。
1979年,学校开始招收研究生。
1985年,学校开设旅游系。
1986年,经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1995年,西安外国语学院和陕西外国语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新的西安外国语学院。
2001年,学校成立商学院。
2002年,修建了雁塔校区校门“凯旋门”,英语系更名为“英文学院”。
2003年,学校成立西安外国语学院影视传媒学院。
2004年,学校增设朝鲜语专业。同年,该专业与日语专业合并,成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005年,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增设阿拉伯语专业。
2006年,学校更名为“西安外国语大学”,是中国第四所外国语大学。
2006年,在东语学院和法西语系分别增设印地语专业和葡萄牙语专业。
2007年,法西葡语系合并意大利语专业,成立西方语言文化学院;文化传播学院调整为国际关系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和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同年,学校成立国际学院。
2007年,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增设印地语专业。
2008年,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增设泰语专业。
2010年,整合原有的西影影视传媒学院成立艺术学院。
2013年1月,经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2014年9月,学校经批准设立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22年3月,入选教育部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新青年全球胜任力人才培养计划”。5月,学校获批全国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单位。
2023年3月22日,西安外国语大学环里海研究中心揭牌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