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应珍,女,苗族,198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初中学历,罗平县旧屋基相老寨村委会则郎小学教师。
初中毕业后,在因缺苗族教师要停办学校时,她放弃政府扶持读民族高中的机会,主动去代课。为使贫困学生不失学,她奔走于各家各户做学生入学动员工作,多次给他们垫付学杂费,购买学习用品,冬季枯水季节时期,还经常翻山越岭背水给学生喝,竭力为学生排忧解难。在教学上,独创了适合民族山区双语教学、复式教学、低年纪识字教学等教法,让学生在轻松愉快中接受知识。作为两届罗平县人大代表,她经常深入调查情况并听取群众意见,解决了所在选区的不少难题。
吴应珍,女,1972年6月生,副教授,硕士学位。
2003年6月30日,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硕士学位
论文、专著、教材名称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之缺陷分析,海南金融,2005年第4期
2.论存单表现形式的违法借贷之法律本质,海南金融,2005年第7期
3.西北地区生态环境恶化引发的生态伦理问题之思考,甘肃农业,2005年第10期
4.日本农业法律建设对甘肃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借鉴意义,甘肃农业大学学报2005年专辑
5.甘肃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黑河学刊2009年第8期
6.加强甘肃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分析,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09年第11期
7.甘肃省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中的问题研究——以庆阳市西峰区唐苟村为例,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8.刑法,参编10.1万字,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年8月
9.刑事诉讼法,参编5.8万字,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年2月
先后荣获“云南省优秀教师”、曲靖市“三八”红旗手、曲靖市“十大杰出青年”、“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杰出奖”、曲靖市“巾帼十杰”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