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起源于哈拉帕的转世及灵魂不死之说,在吠陀时代晚期重新出现,并成为印度教更深一层的基本组成部分。
凡人一生中产生的业,决定了他的灵魂下次转世重生时,究竟是成为更高等或更低等的人,还是变成一头兽,或甚至一只昆虫。特殊的虔诚、默想、禁欲和对永恒真理的理解,可避免转世的生命轮回;这样境界的灵魂避开了这种轮回而达到超脱,这并非有形的升入天国,而是精神上与神或天地万物重聚的极乐。借助凡人肉体的不死灵魂,凡人的生命可以包含一个具有神的不朽创造力的永生幽灵,而灵魂则能够再生或转世。
转世的信念加强了印度教尊重一切生命的情感。一个人的亲戚或祖先也许已经再生为一匹马或一只蜘蛛。从哈拉帕时代以来,牛得到特别的尊敬,这是由于它们的基本用途及母牛产奶造成的创造和母性象征。公牛自然象征着耐力和男子汉气魄(与地中海文化一样),母牛则以其有光彩的大眼睛而象征温柔。但对印度教来说,一切生命都是神圣的,任何生物都是显示神的存在的伟大生命链条上的一环。因此,虔诚的印度教徒都是素食者,除最低等种姓外,所有人都特别要避免吃牛肉。牛奶、凝乳、酥油、酸奶等等,都只用于宗教献祭仪式上。
进入吠陀时代晚期(约公元前600年)之前,印度教的万神殿已由三位一体的毗湿奴、湿婆和梵天统治,他们都是至高神,都是造物主。随着印度教继续合并地区性及民间宗教神祇和传统,出现了五花八门、有各自的信仰和信徒的神祇配偶、神祇肉化身和小神祇的令人为难的局面,包括:仁慈的象头神,是湿婆和他妻子雪山神女之子,有象形头;象征忠心和力量的猴神哈奴曼;智慧和学识女神娑罗室伐底;黑天;毗湿奴之妻吉祥天女,兼财富及世俗功绩女神;还有始祖女神迦梨(又叫时母)或杜尔迦(又叫难近母),都是湿婆配偶的形象或其较阴森外表的女性等同物,有时称为死亡及疾病女神,但同湿婆一样,人们,尤其是妇女,也祈求她的帮助。
湿婆成了最广受崇拜的大神。在人们心目中,他既是创造之神,又是毁灭之神、收获之神、丰饶之神、宇宙舞神以及瑜伽信徒(瑜伽功及苦修的实行者)的主神。他还主宰人的生和死及天才的繁衍,被人们与其他宗教的类似神祇并列,包括代表苦难(钉死在十字架上)和永恒生命的基督。在其他一些宗教中,用人做祭品作为祈求生命复活的手段;献祭的遭难者将生命让给他人,或献出生命为他人祈福。印度教承认这一观念,因为它把死亡看成生命的一个当然部分,并通过湿婆和迦梨女神的形象庆祝它。
印度教形成于2世纪左右,奥义书集大成,六派哲学体系渐成,它是综合各种宗教,主要是婆罗门教信仰产生出来的一个新教,而在2世纪之前又被称为是婆罗门教并且得到了当时印度上层人物王孙贵族的支持。
印度教继承婆罗门教的教义,仍信仰梵,并对存在着造业、果报和轮回的观点,赞成和积极发挥。但并不同于婆罗门教的教义、教规等。
首先,婆罗门教原是一个多神教,而印度教是一个具有相当特殊性的神教。印度教也信仰多神,但在多神中应以梵天、毗湿奴、湿婆三神为主神。认为,梵天是主管创造世界之神;毗湿奴是主管维持世界之神;湿婆是主管破坏世界之神。
印度教认为释迦牟尼佛是毗湿奴的第九个化身。
其次,印度教吸收了耆那教欲的主张。
再次,印度教也普遍建立起僧团和寺庙。
婆罗门教起初无寺庙,公元1世纪左右才开始有点零星庙宇。印度教自建立起,它的祭祀活动在寺庙举行,有些庆典祭祀还有专门的舞蹈者跳祭神舞,吸引了成千上万的人,形成了盛大、热烈的场面。因此,产生的影响也就越来越大。
最后,在哲学上,是以一个更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为基础。提出这一体系的是8世纪吠檀多哲学大师商羯罗。他创立了不二论,即一元论学说,认为除宇宙精神梵以外没有任何真实的物,梵和个人精神是同一的、“不二”的。为人们指出了如何摆脱虚妄,达到真实的道路。在他看来,物质、个人灵魂、具有人性的神又都是存在的,但从总的真理的意义上来说,这一切都是幻觉,是梵以幻力进行了神秘而不可喻解的作用的结果。
他认为,把幻象当成真有,是以人自身的无知无明为条件的。并强调指出:“只有智者可以透过它看到它背后除了唯一实在的梵以外无它物。”在商羯罗的眼里,人的本我,也即他的不死的灵魂,他的精神,在本性上是与最高实在梵完全相同,人生的目的,就是摒虚幻不实的物质世界,使人的本我与梵合一。至此便可以摆脱痛苦的世世轮回,进入神妙而又销魂的纯粹极乐状态。鼓吹解脱之道是在心智上进行多方面的修养,逐步做到能区分永恒的东西和无常的东西,控制自己的感官,放弃对于世间物质的执着,热心向往与梵的结合,通过冥想梵我如一的真理获得坚定的信仰。
商羯罗就是以这一客观唯心论的哲学理论,引导人们崇尚印度教。他还亲自组织了一些重要的宗教活动。并在印度建立了四个圣地和仿照佛教僧团成立了“十名教团”印度教组织。
与佛教和琐罗亚斯德教(琐罗亚斯德教,伊斯兰教出现之前古代伊朗的主要宗教,传说为伊朗人先知琐罗亚斯德所创,流行于古伊朗和中亚细亚一带,现存于伊朗偏僻地区并盛行于印度境内帕西人中间。该教教义认为,宇宙间有善与恶、光明与黑暗两种力量在斗争,善和光明终将战胜恶和黑暗,而火是善和光明的化身。其主要仪式是礼拜“圣火”,一切重大的祭奠祈祷都要燃起圣火。南北朝时传入中国,称祆教、火祆教或拜火教。——译者)一样,印度教接受邪恶的存在,愿意忍受比其他宗教更多的世俗痛苦,承认人——他们自己就是善与恶、爱与恨、悲与喜、低贱与高贵、自私与利他的混合——必须服从自己的本性和宇宙的本质。
因而,印度教的主要男女神祇同时代表着毁灭者和创造者两个方面,既制造痛苦,又带来福祉,是本来面目的宇宙的真正代表。在印度教发展的后期,印度教的主流教派逐渐向一神论发展,强调宇宙万物的统一性和超乎类人神灵之上的唯一创造本原的尊严。即使没有宗教信仰,没有默想和对永恒真理神秘理解的各种中间媒介,也可能找到通向创造力和宇宙真理之门。正如印度教箴言所说,“神虽唯一,名号繁多,惟智者知之。”
印度教的改良主义流派耆那教和锡克教(分别在公元前6世纪和公元14世纪后期)都有一神论倾向。
这是印度教的主要特征之一。表面上印度教号称有3300万个神灵,但多数印度教徒只崇拜一个天神。
印度教有三大主神:梵天、毗湿奴和湿婆。
梵天是第一位的主神,是创造万物的始祖;
毗湿奴是第二位的主神,是宇宙的维持者,能创造和降服魔鬼,被奉为保护神;
湿婆是第三位的主神,是世界的破坏者,以男性生殖器为象征,并不断变化着不同的形象,也被奉为毁灭之神。
在三个主神中,又往往把毗湿奴或湿婆立为一个主神,其他神都在其下,并都是这两个神之一的化身,所以是具有特殊性的一神教。
教徒要严格遵守种姓制度,婆罗门享有至上的权威,这充分体现了印度教宗教生活社会化的特征。
印度教与佛教和基督教等其他宗教最大的不同是,印度教直接宣扬世袭等级制度,把种姓制度作为核心教义,要求教徒严格遵守种姓制度。种姓制度是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以僧侣贵族为主的第一等级婆罗门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
以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为主的第二等级刹帝利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
雅利安人自由平民是第三等级吠舍,从事农、牧、渔、猎等,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
被征服的土著居民是第四等级首陀罗,只能从事农、牧、渔、猎等以及其他低贱的职业。
种姓制度规定:各等级职业世袭,父子世代相传;各等级实行内部同一等级通婚,严格禁止低等级之男与高等级之女通婚;首陀罗没有参加宗教生活的权利。印度教就是印度剥削阶级世袭地统治印度被剥削阶段的工具。婆罗门和刹帝利是印度的剥削阶级,吠舍和首陀罗是印度的被剥削阶级。
从公元前600年到公元2017年,印度剥削阶级婆罗门和刹帝利通过印度教成功地世袭地统治了印度被剥削阶级吠舍和首陀罗2617年。
认为每一种生命都有灵魂,会再生或转世,善恶将得到报应,这种轮回周而复始,无始无终。要得解脱必须达到梵我如一的境界,即灵魂与神合而为一。
解脱的道路有三种:
一是行为的道路,严格奉行各种戒律、例行祭祀;
二是知识的道路,通过学习、修行、亲证等;
三是虔信的道路,靠信仰神而得到恩宠。
由于印度教认为婆罗门地位至上,因而祭祀万能影响了印度人两千多年的历史,教徒崇拜各种类型的神,且礼仪繁琐,有时甚至将活人作牺牲。
此外,印度教认为克制情绪及苦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修炼方法,它可以使人达到梵我如一的境界,摆脱轮回之苦。
吠陀经典被认为是印度历史上一切文化的渊源,被称为“天启的经典”。这部印度最早的宗教经典是印度古老宗教与历史文献的总集,对印度后世的宗教与哲学思想影响深远。
梵天是印度教三大主神之一。在《往事书》中被称作是世界的创造者。据说他有四只手四个头。曾创造娑罗室伐底为妻;娑罗室伐女在神话中是智慧、文艺和科学的保护神。手持乐器、贝叶书、念珠和莲花,常骑天鹅或孔雀。印度教徒认为,梵天创造世界之后已经尽了他的天职。他以自己的女儿为妻是犯了忤逆的大罪。因此对梵天很不重视。只在普希伽尔有一所供奉梵天的神庙。但对娑罗室伐底的崇拜则很流行。
印度教有显密两乘之分。在密教中盛行着轮座,对性力女神“五M”的祭仪等。另外,在民间信仰中,还流行着宰杀动物甚至活人等作为祭祀的牺牲。在另一些教派中又严格实行素食主义。提倡梵行(清净的行为)。特别信奉非暴力或“不害”的理想。
“不害”被《奥义书》列为再生族断灭轮回五种修行方法之一。《侏儒往事书》还将其作为一种人格化的女神加以崇拜。甘地继承了这种思想,使“不害”构成他的非暴力主义的基本原则之一。
在传统的印度思想中,有一个叫做Yuga的时间单位。
世界的一个周期分为四个Yuga:SatyaYuga(或KritaYuga),TretaYuga,DvaparYuga,KaliYuga。
在SatyaYuga,神的力量为众生所感知,人们相互之间通过心灵沟通,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没有隔阂,世界上没有痛苦也没有悲哀,没有战争,没有宗教,也感受不到时间的流动,可以说这是人类的黄金时代。
TretaYuga是一个精神的时代,人类发现了时间,发明了工具,用自己的心智占据了世界的主导地位。人类的心灵交流受到了阻碍,也出现了战争。《罗摩衍那》的故事据说就发生在这个时代。
到了DvaparYuga,人类开始研究科学,发明了更多的工具,在精神与物质之间开始作出选择。他们意识到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而人与人的交流也要依赖文字。在这个时代,权力掌握在女人手里。据说Krishna的死亡就是这个时代的终结,而《摩诃婆罗多》里就描述了这一段。在《摩诃婆罗多》的最后,人类迎来了KaliYuga。
KaliYuga是一个物质的时代,男人代替女人掌握了世界的权力。人们追求物质胜过追求精神。权力和迷信开始统治人们的精神,神的存在只为少数人所感知,而使得人类了解神的方法只剩下宗教。
印度教对于灵魂和肉体的关系是这样认为的:生命不是以生为始,以死而终,而是无穷无尽的一系列生命之中的一个环节,每一段生命都是由前世造作的行为(业)所决定。动物、人和神的存在都是这个连锁中的环节。一个人的善良品行,可以使他升天,邪恶则能令他来世堕为畜类。一切生命,即使在天上,都必有终期,不能在天上或人间求得快乐。虔诚的印度人的愿望是获得解脱,在那种不变的状态之中获得安息,这称为梵。
印度教具有正反“二元”性,它接受邪恶的存在,愿意忍受比其它宗教更多的世俗痛苦,承认人——他们自己就是善与恶、爱与恨、悲与喜、低贱与高贵、自私与利他的混合——必须服从自己的本性与宇宙的本质。因此,印度教的主要男女神祇同时代表着毁灭者和创造者两个方面,既创造痛苦,又带来福祉。
因此,虔诚的,尤其是有文化的教徒,基本上是一神论者,强调宇宙万物的统一性和超乎类人神灵之上的唯一创造本源的尊严。即使没有宗教信仰,通过信仰、默想和对永恒真理神秘理解的各种中间媒介,也可以找到通向创造力和宇宙真理之门。
印度教源于古代印度韦陀教及婆罗门教,是世界主要宗教之一。它拥有10.5亿信徒(1993年统计数),仅次于拥有15亿信徒的基督教和11亿信徒的伊斯兰教。
所谓“印度教”是存在于印度本土上的宗教、哲学、文化和社会习俗的综合称谓,它的信仰、哲学、伦理观点等复杂多样,甚至相互矛盾。印度的社会等级、集团和不同的文化阶层有着各自相异的信仰和实践。这种综合性、多样性使人们很难对印度教的信仰和特征作出公认、明确的定义。
马克思曾说:“这个宗教既是纵欲享乐的宗教,又是自我折磨的禁欲主义的宗教;既是林加崇拜的宗教,又是佳格纳特的宗教;既是和尚的宗教,又是舞女的宗教。”可以说“印度教”囊括了一神论、多神论、泛神论和无神论。
19世纪英国殖民地曾用了20年时间对印度教作了系统的调查,当年英国外交部曾宣布:无法对印度教作出一个准确的定义,它既是有神论的宗教,又是无神论的宗教,既是多元论的宗教,又是一元论的宗教;既是禁欲主义的宗教,又是纵欲主义的宗教;既是宗教信仰,也是生活方式等等。
“印度教”(Hinduism)一词并非印度人民对自有宗教的称谓,而是外来人强加的。在印度所有经典中都没有这个词的出现。"Hindu"实为"Sindhu"一字的讹传。此字本指自古以来就被西方国家称为“India”(印度)的国度,是由希腊人从波斯人借用的字。后来由于印度周边地区的穆斯林无法念清楚"Sindhu River"(印度河)中的第一个字母"S",因此把该字念成了"Hindu"。这个字后来就被外国人用来代指生长在由印度河及恒河浇灌的土地上的人民所具有的宗教信仰和传统文化。因此,确切地说,印度教是由存在于印度本土上的不同信仰组织集合而成的。
不过,尽管有那么多的信仰,但大多数的根源都来自一个,即成书于公元前2000年前的《韦陀经》(又译“吠陀”)。《韦陀经》有四部:娑摩(Sama Veda)、耶柔(Yajur Veda)、梨俱(Rig Veda)、阿闼婆(Atharva Veda)。这四部《韦陀经》教义主要分两个部分:祈求世间福报及达到灵性解脱。每一部分又各自分出不同的目标和不同的层次。正是这些林林总总的不同目标及不同层次才构成了印度教各种信仰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印度教中所崇拜的神有很多,但主要的神有:创造之神大梵天、破坏之神湿婆、维系之神毗湿奴。印度教认为善恶有因果,灵魂有轮回。善行能让人死后升天,恶行则让人死后堕为畜牲。印度教主张禁欲和苦行,以达到灵魂的净化。印度教还主张非暴力,不杀生,即使踩死一只蚂蚁也是不仁。因而印度教教徒一般是吃素,最保守的印度教教徒甚至连鸡蛋都不吃。
印度教有严格的种姓制度,即人分为从高贵到低贱的四个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各种姓间界限分明,不通婚,不往来,不变更。印度教还有形形色色的教律,诸如:重男轻女、寡妇不能再嫁、已婚妇女不能在大庭广众下抛头露面以及重婚等等。
印度教的经典主要是四部《韦陀经》,此外还有作为韦檀陀哲学来源的《奥义书》和《森林书》、历史文献《往世书》、两大史诗《罗摩衍那》和《摩诃婆罗多》以及《博伽梵歌》和一些宗教圣人传记等。
印度教从未规定过一成不变的与基督教或犹太教相当的统一礼拜仪式。虔诚的印度教徒天天在每个印度教家庭都备有的简陋祭坛前背诵规定的祈祷文,他们可能频频到印度无处不在的由叫做祭司的人照管的某个寺庙中祈祷或捐赠食物和鲜花。但不存在固定的刻板的仪式,没有固定的圣职委任或教士职务,也没有专门的类似基督教的星期日、犹太教的安息日或穆斯林的礼拜五那样的宗教节日供人礼拜。
在宗教仪式中,担任专职书记员,和主要由梵文写成的吠陀经及叙事诗的朗诵员的人,都是最高等级婆罗门种姓成员,他们也是丧礼、婚礼、成年礼和代人向神祈祷的唯一执行者。这些无疑都是祭司的职能,然而并不要求执行人必为俗人与神灵之间的中间媒介。所有印度教婆罗门成员都不是祭司,虽然印度教祭司管理寺庙并接受供品,但他们远非基督教或犹太教那样正式任命的职务。
印度教的节日也不少,其中大多数的文化色彩与宗教色彩一样浓厚,比如秋季的排灯节和春季的好利节。
排灯节
排灯节,印度重大宗教节日之一,为期五天,相当于现在通用日历的10月下旬。此节供奉财富女神吉祥天女,在孟加拉则供奉女神迦梨。
好利节
好利节,印度教的春节,即公历2、3月间的望日。该节富于纵情狂欢的特征,届时人们不分种姓、性别、社会地位和年龄,力求尽欢。印度教还存在到著名寺庙和圣地朝觐的古老传统。
无遮大会
2001年,在恒河中游阿拉哈巴德举行的12年一次的无遮大会,吸引了3000万人参与,这是印度最盛大的河边法会,每三年在四个地方轮流举行,故同一地方每12年举行一次。
据说在大会期间,人们沐浴于河中,可以净身、涤心、洁口。
看一看现代印度节日和朝觐,就会对乔叟(GeoffreyChaucer,约1342~1400,英国莎士比亚时代以前最杰出的作家和最伟大的诗人之一。他在晚年所写的长诗《坎特伯雷故事集》中,叙述了朝圣者骑马从伦敦前往坎特伯雷城朝拜殉教圣人的圣祠的情景。——译者)时代英国和中世纪欧洲的西方大多数人满脑子宗教观念的情形有所了解。
不过,文艺复兴时期开始时遍及欧洲的还俗浪潮,已在受到城市化、工业化、技术革命和民族国家兴起等冲击的今日印度出现。对于数量日渐增加的城市职业印度人来说,宗教已经不如其他更世俗的机会重要。虽然这些人仍只占总人口的少数,但他们多半就是那些抛弃了种姓或对种姓抱无所谓态度的群体。
现代印度很多领导人已经采纳了非宗教观念,甚至甘地也曾声言反对种姓歧视,并公开反对苛刻对待不可接触者,不可接触者是印度各种姓以外的、没有权利、没有地位的、最底层的一部分人,也称移民。
记载内容
在印度传入中国的宗教中,以佛教为独盛,中国古人的脑袋中,几乎将佛教当了印度文化的别名,凡从印度传来的东西,常常委之于佛教。对于印度成分的东西皆被笼统地看成佛教的术语和思想,然而这是不正确的。印度教传入中国的时间更在佛教之前,为佛教的雏形。
东汉永平年间佛教传入中国。伴随着许多佛门高僧相继来中国布道,一些婆罗门教士来到中国。据《高僧传》载,有名有姓可考的具备婆罗门身份的高僧就有如下几人:
“佛陀耶舍,此云觉明,罽宾人,婆罗门种,世事外道。”
“求那跋陀罗,此云功德贤,中天竺人,以大乘学故,出号摩诃衍,本婆罗门种。幼学五明诸论,天文书算,医方咒术,靡不该博。后遇见阿毗昙杂心,寻读惊悟,乃深崇佛法焉。其家世外道,禁绝沙门,乃舍家潜遁,远求师范,即投簪落发,专精志学,及受具戒,博通三藏。……元嘉十二年至广州。”
“元有南天竺波罗奈城婆罗门姓瞿昙氏,名般若流支,魏言智希,从元象元年至兴和末,于邺城译正法、念圣、善住、廻诤、唯识等经论,凡一十四部八十五卷。”
以上列举的3人,原先皆是婆罗门,后改奉佛法。因为《高僧传》所记皆是佛教高僧,对婆罗门教士不感兴趣。那么,汉唐之际,有没有纯粹的婆罗门教士来到中土呢?回答是肯定的。我们在《全唐诗》里找到一首清江写的《送婆罗门》诗,其诗云:“雪岭金河独向东,吴山楚泽意无穷。如今白首乡心尽,万里归程在梦中。”诗人跟远道而来的婆罗门教士有应酬交往。
唐代诗人刘禹锡患眼疾,大概是白内障,经婆罗门教士用金蓖术治好,故有赠婆罗门僧诗一首传世。其诗曰:“三秋伤望远,终日泣途穷。两目今先暗,中年似老翁。看朱渐成碧,羞日不禁风。师有金篦术,如何为发蒙?”
婆罗门的医术,当时处于世界领先的地位,并介绍到中国。《隋书》经籍志载有《婆罗门诸仙药方》二十卷,《婆罗门药方》五卷,便是最好的佐证。由此推断,先后来到中国的婆罗门教士决非一人二人。
在《隋书·经籍志》中,有一些冠以“婆罗门”名义的典籍,这里姑且称之为婆罗门典籍。它们主要分布在《经籍志》的子部和经部里、史部里也有,即:
《婆罗门书》一卷;
《婆罗门天文经>>二十一卷,婆罗门舍仙人所说;
《婆罗门竭伽仙人天文说》三十卷;
《婆罗门天文》一卷;
《婆罗门算法》三卷;
《婆罗门阴阳算历>>一卷;
《婆罗门算经》三卷;
《婆罗门诸仙药方》二十卷;
《婆罗门药方》五卷;
《大隋翻经婆罗门法师外国传》五卷;
南诏曾信奉婆罗门教
南诏是公元7世纪中叶至10世纪初存在于云南大理一带的由彝族和白族先民建立的地方政权。南诏的宗教信仰十分复杂,有原始的巫教,后又传入佛教密宗和道教。最近有人又从《南诏德化碑》和《南诏图传·文字卷》中找到南诏曾经信奉婆罗门教的证据。
《南诏德化碑》现存大理城南15里之太和村,建于唐大历元年(766年),碑高3·02米,宽2·27米,厚0·58米,正面是碑的正文,约3800字,背面是职衔和姓名,约1000余字,汉文书写,是研究南诏历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南诏德化碑》云:阁罗凤在当王储之时“不读非圣之书,尝学宇人之术。”温玉成先生认为,“宇人”即应是《摩登伽经》所译的“仙人”,或“初人”。“宇人之术”的“术”,专指婆罗门教《四吠陀》之四。玄奘《大唐西域记》卷二云:“其婆罗门学《四吠陀》,一曰寿,谓养生缮性;二曰祠,谓享祭祈祷;三曰平,谓礼义、占卜、兵法、军阵;四曰术,谓异能、伎熟、禁咒、医方”。由此可知,阁罗凤亦学习婆罗门教之《吠陀》也。
《南诏德化碑》云:阁罗凤派兵击败唐节度使鲜于仲通,乃是“先灵冥佑,神炬助威,天人协心,军郡全拔”。其中的“神炬助威”一句,尤值研究。“神炬”者,神火也。依婆罗门教的“祭祀万能”论,举行“修陀罗摩尼祭”(“火祭”之一种),可以“摄伏”敌人,得到火神的助力。
《南诏德化碑》云:赞普钟三年(754年),阁罗凤命击溃云南郡都督、侍御使李宓等人时,“伏尸遍毗舍之野”。毗舍即吠舍(Vaisya),是印度种姓制度中,次于婆罗门、刹帝利的第三种姓,指农民、商人及手工业者阶层。此碑文用语,有力暗示南诏国受婆罗门教影响之深。
《南诏德化碑》云:阁罗凤安定大局后(765年),“坐南面以称孤,统东偏而作主。然后修文习武,官设百司,列尊叙卑,位分九等。阐三教,宾四门,……”。其中“阐三教”者,就是在礼制建设中,把阐扬儒、佛、梵三教定为国策。
除《南诏德化碑》外,《南诏图传》是现存南诏时期的另一重要历史文物,画于南诏中兴二年(898年),现藏日本东京都有邻馆。《南诏图传》前半部分是画卷,后半部分是文字。图画的内容可以分为三部分:一、巍山起因,也就是梵僧化斋的故事。二、铁柱记,即祭铁柱的故事。三、西洱河记,舜化贞为立王霸之业“用牲牢而享祀西洱河(洱海)”。
有人认为,《南诏图传》中的巍山圣僧是一位婆罗门教徒。因为梵僧头戴“赤莲冠”,有胡须,似非佛教徒之像。而且梵僧在巍山顶向蒙细奴逻妻及儿媳“受记”时,“左有朱鬃白马,上出化云中有侍童手把铁杖;右有白象,上出化云中有侍童手把方金镜,并有一青沙牛。”这里应是虚构的一个婆罗门教祭祀场面。马神陀第克罹(Dadhikra)、象神、湿婆之子犍尼萨(Ganesa)均以侍童面貌出现。湿婆神之牛,名难陀(Nanda),用青沙牛代表。
《南诏图传》第四化里被杀害的梵僧颈下挂一条白带子,就是婆罗门教中学通“五明”的学者(班诘)所佩用的“项带”。《真腊风土记》曰:“为儒者呼为班诘,……于颈上挂白线一条。……颈上之线终生不去。”班诘,读音Pandit,源于梵文,今泰文沿用其音,指有学问的人。真腊时期被称为班诘者,多为婆罗门教士,因为当时知识被婆罗门垄断,一般民众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所以周达观在《真腊风土记》中说:“由班诘入仕者,则为高上之人”。由于他们是婆罗门教士,所以他们颈上那条标志婆罗门身份的白线终身不去。
除此而外,南诏时期滇池、洱海一带广泛存在的对大黑天神的崇拜,也证明婆罗门教一度经蜀身毒道由印度直接传入云南。大黑天神梵名“摩珂迦罗”(Mahakala),摩珂是大,迦罗是黑,故大黑天神是意译。他的原型就是婆罗门教崇拜的大自在天王湿婆。白族和彝族把大黑天神当作“本主”和“土主”,即“本境之主”和“本土之主”,是他们保境安民的土地神。现今滇池、洱海地区仍然保留着许多供奉大黑天神的本主庙和本土庙。这是婆罗门教与当地巫教进行融和的证据。
传播
以上证明了有不少婆罗门教的成分在隋以前曾传人到东土,并显示了它们在古代中国的存在,当然在规模上是远远不能和同时代的佛教相比。那么如此情况能不能视作婆罗门教已经传人了中国?这就涉及到如何看待宗教的传播和如何认识宗教存在的标准。
宗教的传播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地域到站住脚跟之间的历程往往很长,其中甚至还有曲折和反复。就拿佛教进入中国来说,其传入之起始,史家或是放在西汉元帝元寿二年(公元前2年)大月氏使臣伊存向博士弟子景卢口授浮屠经,或是东汉明帝在永平七年(公元64年)某夜梦见金人而派遣郎中蔡悄等出使西域探访佛道,或是蔡悄等将中天竺僧人摄摩腾、竺法兰及佛像等带回洛阳在寺中居住。
不管以上那一种说法成立,佛教在西、东汉之间传入中国,已成了学界之共识。如果以这个作为一个外来宗教传入中国的标志,那么隋以前婆罗门教在中国的存在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标准。甚至可以说,魏晋以前关于佛教在中国显示存在的史料也是非常少的,至少不比本文所列举的隋以前婆罗门教在中土的史料多。而且,就像中国古代分不大清楚婆罗门教与佛教之间的区分一样,“汉代佛教道家本可相通,而时人也往往混为一谈也”,蒙上其它宗教色彩来进入一个新文化地域是宗教传播中常见现象。
因此,即使婆罗门教由于种种原因,后来没有在中国站住脚跟,形成整体规模,也应该视作它在隋以前传入过中国。否则的话,按同样标准,那佛教传人中国的时间只能下延到东汉末,甚至在两晋之间,因为直到西晋末动乱之后的东晋十六国时,官方才允许汉人出家。
其实婆罗门教到中国后,也不是在隋以前昙花一现。来自婆罗门教的音乐、绘画、雕塑、医药、天文、数术、占卜术、咒术等等,对中国文化起着重大而持久的影响。虽然这些往往是和佛教的文化影响混淆在一起,但还是能够分得清的。
至于我们在《隋书·经籍志》中所见到的婆罗门典籍,更是非常清楚了。在几百年后的《宋史·艺文志》里,我们还可以发现诸如《婆罗门僧服仙茅方》一卷这样的书籍的存在与流传,证明婆罗门教还顽强地保持着它的一些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