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喇嘛教格鲁派(黄教)首领(1708—1757)。出生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原名格桑嘉措。九岁到青海省湟中县塔尔寺,由诺门汗阿旺·罗桑丹贝坚赞授善士戒。十三岁时被清朝康熙皇帝册立为七世达赖喇嘛,并被护送到拉萨坐床,拜五世班禅为师,受沙弥戒,取法名罗桑·格桑嘉措。二十岁时受比丘戒。因西藏局势动荡,曾移住现今四川省境内的惠远庙。二十七岁时护送回西藏。1757年(藏历十三绕迥火牛年),在布达拉宫圆寂,享年五十岁。
格桑嘉措(1708-1757),意为“贤劫海”,第七世达赖喇嘛,出生于今四川省的理塘地区,藏历第十二绕迥之土鼠年(1708年,清康熙四十七年)七月生,父名索南达结,母名家南曲措。家族为仲氏。他八岁时在理塘寺出家。第六世达赖喇嘛被废黜并去世后,西藏佛教各派一致认为应该寻找他的转世灵童作为继承人,他们根据第六世达赖喇嘛所写的一首诗句“转转理塘就回”,前往该地寻找转世灵童,于是找到格桑嘉措。
1719年清朝政府正式承认他为第六世达赖喇嘛,以取代被废黜的仓央嘉措。但是广大的西藏人民和宗教界人士一致承认仓央嘉措是第六世达赖喇嘛,而认为格桑嘉措是第七世。1783年清朝政府册封第八世达赖喇嘛时,默认了这一事实。
格桑嘉措被册封后,他的家族就随他进入西藏,被政府封为公爵,逐渐成为西藏第一大贵族。在他管理西藏佛教事务的20多年中,西藏社会一直安定而繁荣。后西藏的一些势力发动叛乱,第七世达赖喇嘛立即联合政府平息了叛乱。1751年政府命令他开始管理西藏的地方政权。由此格鲁派在西藏政教合一的局面开始形成了。1757年他在布达拉宫去世。
1720年,清朝正式颁发给格桑嘉措一颗金印,印文是“弘法觉众第六辈达赖喇嘛之印”,另外还有金册等物品,由第十四皇子允禵代表清朝中央颁给七世达赖喇嘛。这时,格桑嘉措才十三岁,一切事务都由其父索南达结代为处理。
1720年4月,七世达赖格桑嘉措随同平逆将军延信的军队从青海启程进藏。9月初抵达拉萨,9月15日,在布达拉宫举行了坐床典礼,拜五世班禅罗桑益西为师,受了沙弥戒。然后,入哲蚌寺学经。1727年,格桑嘉措二十岁,又从五世班禅受比丘戒。
格桑嘉措入藏后,其家属也随同前往拉萨,清朝政府封为公爵,西藏地方政府又给了很多庄园和农奴,遂成为西藏一大贵族,即今之“桑珠颇章”家族。
雍正五年(1727)﹐西藏地方又由西藏农奴主的实力人物噶卜伦阿尔布巴﹑隆布鼐﹑扎尔鼐等策划﹐发动了武装叛乱﹐杀死首席噶布伦康济鼐。雍正帝又派兵入藏平定了叛乱。为加强对西藏地方的统治﹐雍正帝决定在西藏设置驻藏大臣正副二人﹐其地位与达赖平等﹐在达赖之下仍设藏王一人﹐由珠尔默特那木札勒继任﹐受达赖与驻藏大臣的共同领导﹐处理西藏地方的日常政务。乾隆十四年(1749)﹐藏王珠尔默特那木札勒阴谋叛乱﹐乾隆帝平定叛乱后﹐决定废除藏王制﹐政务由噶厦(西藏地方政府)管理﹐受达赖与驻藏大臣的直接领导。
七世达赖格桑嘉措亲政后,仍然把主要精力放在宗教事务方面,弘扬佛法。西藏地方的行政事务,主要由清朝驻藏大臣掌管。格桑嘉措一生谦逊俭朴,颇得僧俗人民爱戴。
1757年,格桑嘉措在布达拉宫逝世,享年五十岁。七世达赖逝世后,乾隆皇帝命第穆诺门汗呼图克图为摄政。在新达赖未亲政之前,代理达赖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