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奏体鸣乐器,亦称沙球。起源于南美印第安人的节奏性打击乐器。传统沙槌用一个球形干葫芦,内装一些干硬的种子粒或碎石子,以葫芦原有细长颈部为柄,摇动时硬粒撞击葫芦壁发声。也有木制、陶制、藤编和塑料制等形状类似的沙槌,内装珠子、铅丸等物。通常双手各持一只摇。
摇奏体鸣乐器。亦称沙球。起源于南美印第安人的节奏性打击乐器。摇奏体鸣乐器。又称沙球。它由一个装满硬种子或碎石子的干葫芦制成,以葫芦原有细长颈部为柄,双手各持一支摇动时,硬颗粒在葫芦内部撞击和摩擦,发出一种沙沙声。沙槌最初是由南美印第安人发明,在拉丁美洲有多种形制,巴西有用马口铁制作的沙槌,古巴有圆锥形的沙槌,也有哑铃状的双头沙槌和十字形的多头沙槌。现代管弦乐队和歌舞乐队中使用的沙槌是以古巴变体为基础制作的,多是用一块木头插入葫芦为柄。
多用密封的椰子壳制成,内装沙粒,两个一组。沙槌有木把,演奏时左右手各握一把,双手交替上下晃动,奏出各种节奏音型。沙槌发音清脆而略带沙沙声,多用于演奏有特殊风格的舞曲。沙槌为非固定音高乐器,用一线记谱。沙槌在拉丁美洲各国有多种形制,巴西有用马口铁制作的,以两个截头圆锥体的大口互对而成的沙槌;还有哑铃状的双头沙槌和十字形多头沙槌等。沙槌,用密封的椰子壳制成,沙槌是非固定音高乐器,用一线记谱。
结构组成:由内装干籽的葫芦加上一个木制手柄组成。大小及形状都没有固定的规格,通常用手锄摇动发音。乐器特色:属于体鸣乐器族,一般归于打击类。演奏时发出轻微党沙声”,通常为急板音乐或快奏音乐伴奏,起烘托气氛的作用。砂槌为典型的拉丁美洲节奏乐器,常用于拉丁美洲舞曲音乐之中,更是伦巴乐队必备的乐器,有时也在西方管弦乐队中用作节奏性乐器。摇奏体鸣乐器。亦称沙球。起源于南美印第安人的节奏性打击乐器。传统沙槌系用一个球形干葫芦;内装一些干硬的种子粒或碎石子,以葫芦原有细长颈部为柄,摇动时使硬颗粒撞击葫芦壳壁发声。也有木制、陶制、藤编和塑料制等形状类似的沙槌,内装珠子、铅丸等物。通常双手各持一只摇奏。
相关“沙槌”概念
沙槌是古典乐器“古典(派)的”,这一词汇本身包含平衡、节制、简洁和精致的概念。这些概念,例如可用于“古典”建筑,但用以表达古典风格还不够贴切,古典风格音乐可以具有暴风雨般的气势和复杂的内容和形式。简而言之,古典风格是指那些可以从18世纪最伟大和最著名的作曲家海顿、莫札特和贝多芬的音乐中听到的风格。那么,他们的音乐区别于前承的巴洛克音乐和后继的浪漫主义音乐的基本要素又是什么呢?
形成古典风格空前绝后特徵的部分原因是历史性的。有一点可以确认,如果古典风格中出现民族化的倾向,就会使18世纪中叶的作曲家们惊讶不已,因为那是到19和20世纪才出现的。虽然他们认识到他们的作品与巴洛克晚期的作品形成强烈的反差,但其渐变过程都比历史的动因更为缓慢。
相关奏鸣曲形式的描述
也许采用奏鸣曲曲式是古典音乐最典型的特徵,这种曲式是许多18世纪末期作品,共同采用组织音乐素材的基本方法,但它作为整整一代的主要曲式,一直使用到古典乐派衰亡之后,并为浪漫主义时期的许多作曲家提供了灵感。
古典作曲家对奏鸣曲形式的描述,从未像我们现在这样彻底。更重要的是,18世纪中叶的作曲家喜欢运用表达的概念。莫扎特在写给父亲的信中,为他的创作意图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他当时这样谈到了他的钢琴协奏曲的创作:“极难与极易之间的愉快媒介,它们都是非常辉煌和悦耳的,而且十分的自然流畅。乐曲中不时伸入一些过门,鉴赏家可以从中得到满足;但是这些过门都写得不深奥以免曲高和寡。”通俗易懂正是莫札特音乐生命力所在。
简单易懂的音乐语言发展是与18世纪启蒙运动的思想密切联系。它为了解下列现象必然会发生的原因提供一个线索:即1740年前后,滋生了一种对老学派假定的晦涩传统方法不耐烦的情绪。
这种传统方法讲究作曲的对位法技巧,当时的作曲家希望写出一些具有开放和声(和弦中各音位置排列为分散的和聱)的简单乐曲。但是最要紧的是不要混淆古典风格的主流发展。因为到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时代,这些革命性的变化已经被音乐语言所吸收:人们可以从海顿早期的交响曲看到这种演变过程,亦可(以完全不同的角度)从莫札特的交响曲中看到。而且成熟古典风格还有一个重要特点(显然正是它使我们感到糊涂),就是回归到巴洛克鼎盛时期的对位原理(contrapuntal principles)。
古典风格音乐中,对比的思想是本质特徵
在古典风格音乐中,对比的思想是本质特徵,就像在奏鸣曲形式中的描述一样,“强烈”的第一主题与通常有节制的第二主题形成对比。尽避在巴洛克晚期音乐中已有许多著名的例子,其中强烈的对比概念是极重要的。例如像韩德尔的清唱剧和歌剧中的戏剧性合奏那样。
另一方面,在古典风格的范畴中也可以找到这样的作品,即在某一乐章中几乎放弃了对比的概念,以追求一致性的表达:韩德尔的交响曲和弦乐四重奏中的许多乐章,被认为是单一主题的,或建立在一个主题的基础之上。有时它们可能表现出动态的对比性,但实际上保持音乐素材的统一性,与我们对古典风格的简单认识相矛盾。另外一些例子可在莫扎特早期一些钢琴协奏曲里,流畅和优美旋律的乐章中找到。
如果有一个区分古典与巴洛克音乐结构的标准的话,那么肯定就是调高或调性的运用,这是作品中的戏剧性要素。古典乐派作曲家建立了一套运用不同主调之间,对文与平衡的全新表现技巧。例如:海顿四重奏乐章中的大多数新奇感,来自于当听众的注意力被导向希望听到某一确定的调性时,而听到的却是另一调性。还有节奏上的新奇感和旋律上的新奇感,但是表现这类新奇感的重要方法则是透过调性之间的对比来实现。
古典风格之说
我们不必像19世纪的评论家那样产生过分理性化的倾向,但只要我们抓住这种调性构成的实质,对古典风格的基本推动力就一目了然了。我们可立即看出它的范围是多么宽广,因为调性配合的可能性范围是非常大的;但它又是有限的,因为丰富的半音和声(chromaticharmony)尚未被开发,半音和声后来速渐发展成主导浪漫主义音乐的一种技巧。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古典风格虽然是一种富于表现力的风格,既可以表现强烈和热情的情感,又能表现抒情和丰富的情感,但它始终受到常规的限制。18世纪末期,大作曲家的音乐处于这些常规的制组之下,但又始终遵循这些常规,在这种意义下来理解古典风格比任何形式上的描述都更为重要。
所谓轻音乐(LIGHT MUSIC)是相对古典音乐而言的,即用通俗流行手法进行改编诠释,用小型乐队进行演奏,以营造温馨浪漫情调、轻松优美氛围为宗旨,带有休闲性质的一种通俗音乐。众所周知,古典音乐具有厚重的织体,庞大的结构和规模,凝重的乐思,深刻的思想内涵,最主要的特征是严肃端庄。轻音乐则相反,织体轻盈,结构小巧简单,节奏明快舒展,旋律优美动听。它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内涵,也不想拥有这种内涵,只想带给人们轻松优美的享受,其主要的特征是轻松活泼。因此,把这种音乐命名为轻音乐是非常贴切的。
但轻音乐也不等同于以流行歌曲为核心的流行音乐。它不像流行音乐那般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对社会的批判意识而显得温文尔雅,也不像流行音乐那般媚俗、煽情而具有较高的审美品味,商业气息也相对较少。热门流行歌曲很快就会过时,优美的轻音乐乐曲却会经久不衰。总的来说,轻音乐介于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之间,是对二者鲜明对立的一个折中,可谓是音乐中的“第三种势力”。它古典气息和现代风味兼而有之,华丽而不艳俗,浪漫而不轻浮,抒情而不缠绵,既通俗易懂、平易近人,又格调高雅、风度不凡。古典乐迷不觉得粗俗,流行音乐爱好者也能够接受,可谓雅俗共赏。
轻音乐的这种特征使得它一出现就受到广泛的欢迎。30年代后期成立的曼托瓦尼乐队是轻音乐诞生的一个标志。该乐队以极为柔和动听、优美醉人的演奏,使轻音乐迅速树立了自己独特的形象和气质,在通俗音乐乐坛上奠定了自己的地位。60~70年代是轻音乐的全盛时期,一大批各具特色的轻音乐乐队纷纷建立,如詹姆士·拉斯特乐队、保罗·莫里亚乐队、享利·曼西尼乐队、珀西·费斯乐队、斯坦利·布莱克乐队、贝尔特·肯普弗尔特乐队、维尔纳·缪勒乐队、阿尔费雷德·豪泽乐队、弗兰克·普赛尔乐队等。这些乐队在欧美各地不断举办轻音乐演奏会,录制了大量精美唱片,畅销世界各地。这种小巧精致的音乐让古典乐迷们感到两耳一新,风味别具,就好比穿久了正儿八经的西服后,换上了随意自然的休闲服一般。而流行音乐爱好者在领略了声嘶力竭的呐喊冲击之后,轻音乐就像是一杯清凉爽口的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