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文化馆地处城区中心位置的文化广场,馆舍建筑面积达3993平方米,馆舍独立。群众文化活动用房17间,净面积达2900余平方米,占总使用面积的72.55%。室外公用活动场地面积达2500余平方米,设有无障碍设施,可供群众参与文化活动及休闲娱乐。文化馆共设文化活动厅室15个,包括综合排练厅1个、舞蹈排练厅2个、戏剧小品排练室1个、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厅和非遗展厅各1个、少儿文艺工作室1个、文学艺术培训室1个、美术、书法培训室1个、录音室1个、摄影展厅1个、器乐活动室1个、少儿舞蹈室1个、文艺作品研讨室1个、音乐排练厅1个,另有服装、资料室、音响库房室。馆内配有LED屏、橱窗、流动宣传栏、报架等宣传工具;拥有电脑、投影仪、电视机、音响等视听设备,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录像机、录音机、刻录机、扫描仪等艺术教育、培训和资源加工设备和投影仪、投影幕、音箱设备等信息网络传输和数字化服务设备;具备下基层等广场文艺演出所必需的户外舞台320㎡、音响设备52kw以及各种服装、道具、各类乐器等;拥有专用于艺术展览的展架56米、展板24张(3㎡/张)。功能布局合理,专用设备齐全。